2015年萊西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簡章
根據國家、省和我市事業(yè)單位招聘有關規(guī)定以及關于印發(fā)《<青島市中小學聘用制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青人社發(fā)[2015]4號)文件要求,2015年萊西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182人(詳見《2015年萊西市公開招聘聘用制教師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現(xiàn)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五)大專學歷限制青島市生源(戶籍),本科及以上學歷生源地、戶籍不限;
(六)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4年4月16日以后出生);
(七)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八)未在萊西市行政機關及全額事業(yè)單位列編;
(九)職業(yè)學校職位放寬到非師范類國家計劃內統(tǒng)招的高校畢業(yè)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須在聘用之日起兩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不再聘用;
(十)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
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定向、委培畢業(yè)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xiàn)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
統(tǒng)一招聘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確認、網上繳費的方式。
網上報名時間: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
網上審核時間: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
查詢及網上繳費時間: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具體辦法:
1.個人報名:實行網上統(tǒng)一報名,應聘人員登陸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并按要求上傳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錄填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個人信息。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由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取消本次報考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青島市各級事業(yè)單位。
2.單位初審:市招聘主管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應聘人員補充。
3.繳費:考務費按每人40元收取。報考人員初審通過后,要按規(guī)定時間登錄青島市人事考試網(http://rsks.qdhrss.gov.cn),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報考人員繳費成功后,下載打印《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和《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以備資格審查時使用)。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22日16:00登錄該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須先在網上繳費,于4月25日09:00—11:30到萊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科(黃海中路3號市人社局行政樓207房間)辦理考務費退款手續(xù)(逾期不再受理)。辦理減免考務費時,應出具以下材料:《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如本人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場辦理,可委托他人攜帶以上證明材料辦理。
網上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取消核減的計劃將在萊西人才網(網址:http://www.lxrc.net)予以公布,報考取消錄用計劃職位的人員,可于4月25日9:00—11:30到萊西市人社局錄用調配科(黃海中路3號市人社局行政樓207房間)現(xiàn)場改報其他職位或退費,逾期不予改報。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擬進入面試的應聘人員,按應聘崗位需求條件,向招聘單位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及《青島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xié)議書(山東省內院校實行網上簽約的可不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2015年定向、委培畢業(yè)生還需提交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其他人員報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證、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資格證書等(均須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屬無業(yè)人員的需提交失業(yè)證或檔案管理部門出具的無業(yè)證明,屬在職人員的需提交所在單位出具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出具同意應聘證明確有困難的在職人員,經招聘單位同意,可在考察和體檢時提供。專科學歷的考生還需提交戶口薄。
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時,考生須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使用A4紙復印)各一份。資格審查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資格審查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產生的空缺,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