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
根據(jù)《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關于開展2015年面向社會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的通知》(穗教資辦〔2015〕6號)部署,我區(qū)今年面向社會人員認定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和幼兒園教師資格工作將于近期開展,F(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學歷條件,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有廣州戶籍或本人在廣州工作且人事檔案已掛靠我市各級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員。認定對象包括:
(一)中小學(含中等職業(yè)學校)、幼兒園在職在崗教師。
(二)其他符合學歷條件的社會人員。
暫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
二、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符合以下四個基本條件:中國公民身份、思想品德條件、學歷條件和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一)思想品德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為人師表。
(二)學歷條件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持有廣州市幼兒師范學校、江門市幼兒師范學校、湛江市幼兒師范學校、汕頭市幼兒師范學校畢業(yè)證書的可以申請認定,其他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學歷不能申請認定。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茖W;蛘咂渌髮W專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yè)課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包括中等專業(yè)學校、技工學校、職業(yè)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必須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同時應具有初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證書。
(三)教育教學能力條件
1.身體條件:具有良好的身體、心理素質,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按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函〔2013〕1號),經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縣級以上醫(yī)院體檢合格。
2.普通話水平:按照省教育廳印發(fā)的《關于調整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普通話測試標準的通知》(粵教繼〔2004〕25號)要求,我區(qū)申請教師資格人員應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
3.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學習要求: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應修學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相對應層次的師范類《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以下簡稱“兩學”)并考試合格。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的申請人,需補修“兩學”并考試合格。如下證書可作為今年申請教師資格“兩學”的合格證書:
(1)2014年前(含2014年)社會人員通過補修并考試合格,取得由廣州大學教師培訓學院或廣東外語藝術職業(yè)學院出具的相應“兩學”合格證書。
(2)省教育廳選定了33所高校對本校非師范生開展“兩學”培訓,參訓人員經考試合格取得的《廣東省教師資格認定教育學心理學課程培訓合格證書》(見附件1)。
(3)2014年9月1日前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并同時獲得的“兩學”合格證書。
4.教育教學能力: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基本素質和能力。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雖有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學歷但與申請認定的教師資格種類學歷要求不一致、所學專業(yè)與申請任教學科不一致的申請人,應到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地教育行政部門參加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并達到合格標準。
三、受理申請與認定程序
(一)認定受理部門
根據(jù)屬地化申請原則,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掛靠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戶籍在番禺區(qū)或戶籍不在番禺區(qū),但人事檔案掛靠在番禺才交流中心的,可向番禺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公室提出申請(須提供廣州社保證明)。戶籍和人事檔案均不在番禺區(qū)的人員,須回戶籍所在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番禺區(qū)教育局負責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我局初審后報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認定。
(二)認定申請程序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9月21日8時至9月30日17時(周末和節(jié)假日網絡不開放,不能網報),網上報名網址為“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jszg.edu.cn),選擇“未參加全國統(tǒng)考申請人網報入口”。網上報名需上傳近期免冠半身正面紅底照片,大小在20k以內,像素為114(寬)*156(高),照片擴展名為JPG,上傳的照片需與上報的紙質申請表上的照片一致。
2.體格檢查
網報成功后的第二天,申請人登錄“廣州市教育評估網”(http://www.gzedupg.com/index.php)的“網上辦事大廳”欄目,點擊“個人用戶登錄”,按提示下載帶本人二維碼的《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表》,A4雙面打印并填寫好相關信息。體檢時間為9月24日至9月29日、10月8日至9日(周日除外)上午8:00-11:00,下午不體檢,體檢設在番禺區(qū)何賢紀念醫(yī)院(地址:市橋清河路2號)。體檢結果由醫(yī)院上傳,不需本人領取。
3.現(xiàn)場確認
提交材料的現(xiàn)場確認時間為10月12日至10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申請人可按自身情況合理安排現(xiàn)場確認時間(可在廣州市教育評估網的“網上辦事大廳”進行預約),F(xiàn)場確認地址為:市橋清河東路319號番禺區(qū)政府辦公中心東副樓522會議室。
現(xiàn)場確認時,申請人員需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需在網上報名頁面里生成后用A3紙打印,打印時注意排放順序,見附件7)。
2.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4.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根據(jù)廣東省語言文字培訓測試工作辦公室的聲明http://www.gdspcb.org/spcb/notice.html,在省外取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的考生,申請教師資格時需一并提供發(fā)證單位所在省份的戶口本、學生證、畢業(yè)證或工作證(四證之一)的原件及復印件,不能提供者需在廣州市重新報名參加測試。)
5.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口首頁和本人頁)或當?shù)厝瞬沤涣髦行某鼍叩娜耸玛P系證明原件及廣州市社;鸸芾碇行某鼍叩纳绫WC明;
6.相應層次教育學、心理學課程的合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師范生提供學業(yè)成績單復印件(需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7.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提供專業(yè)技術職務證書或工人技術等級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8.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紅底照片1張貼在資格證相片頁上(見附件4,與網報上傳、貼在申請表和體檢表上的照片同底)。
以上要求同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的證明(證書)材料,由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審核后留存復印件,原件退還申請人。裝訂要求:將《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A3打。ㄒ皇絻煞荩⿲φ,其余材料2-8按上述順序排好后,在左上角平釘,放到對折后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中。
4.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申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資格的人員參加番禺區(qū)教師資格認定辦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測試時間初定:2015年11月7—8日,地點:市橋星海中學,具體要求測試前一個星期在番禺教育信息網(http://www.pyedu.cn/)上公布。
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需參加由廣州市教師資格認定辦組織的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具體時間地點安排請留意廣州教育評估網(http://www.gzedupg.com/index.php)“教師資格認定”欄目。
5.收費標準
(1).根據(jù)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粵價函〔2010〕814號)的規(guī)定,非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包括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申請與學歷不對應層次教師資格的人員)須繳費240元。
(2).體格檢查、普通話水平測試等費用,應按規(guī)定另行繳納。
6.核發(fā)證書
教師資格證書發(fā)放會通過“番禺教育信息網”進行通知公告,請申請人留意網站信息。
四、其他
1、不受理一年內同時申請認定兩種以上(含兩種)教師資格和同一資格不同學科教師資格。
2.《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在網上報名后生成表格,其余表格均可隨文下載。
3、為提高認定效率、減少人為錯誤、杜絕虛假材料,今年我市認定工作將采用信息化手段進行材料審核。網報時間結束后,請申請人登錄“廣州教育評估網”的“網上辦事大廳”欄目(http://www.gzedupg.com/Online_zigerending.php),點擊“個人用戶登錄”,做好網上學歷鑒定、下載體檢表、體檢、選擇現(xiàn)場確認時間等相關操作。
4、咨詢電話:84641609、34623112
附件1-7.rar
廣州市番禺區(qū)教育局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