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拱墅區(qū)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11月公開招聘教職工公告
杭州市拱墅區(qū)教育局所屬杭州市長征中學等事業(yè)單位,因工作需要,公開招聘專任教師62名,依據《關于貫徹落實國家人事部〈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的實施辦法》(杭人政[2006]5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情況
參加本次招聘的單位均為財政補助事業(yè)單位,參加本次招聘被錄用的人員均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
二、招聘崗位、范圍
招聘崗位。詳見《杭州市拱墅區(qū)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11月招考計劃》(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
招聘范圍和對象。本次招聘僅面向以下二類人員:
(一)應屆研究生。“應屆研究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2016屆畢業(yè)生及尚未初次就業(yè)的2015屆畢業(yè)生)。
(二)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在職在編公辦教師”,必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具有中級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杭州市范圍內的優(yōu)秀教師。
2.具有高級職稱并獲得過縣級及以上綜合性榮譽的優(yōu)秀教師。
3.具有研究生學歷和碩士及以上學位的教師。
各個崗位的具體招聘范圍和對象見《計劃》。
三、招聘條件
(一)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圍外,應聘還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職業(yè)道德。
2.具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2016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3.在職教師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
4.應聘語文教師普通話水平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應聘其他教師要求二級乙等及以上(對2016屆研究生暫不作要求)。
5.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級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女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45周歲以下(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yè)、專業(yè)技術職稱和資歷。港澳臺、國外留學回國人員及中外合作大學畢業(yè)生報名時,須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7.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1.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2.報名地點:各招聘單位(具體地址見計劃)
3.報名方法:應聘者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持報名所需材料(見附件2《報名材料清單》)到現場報名。
4.在職在編教師報名需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5.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崗位。
五、考試
考試可進行筆試和面試,也可直接進行面試。面試以上課、試講、說課和回答問題等方式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荚嚲唧w方案由招聘單位自行制定。
六、考察和體檢
考試結束后,在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和體檢對象。
考察和體檢工作由招聘單位負責組織實施。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七、公示及聘用
招聘單位根據面試考核和體檢結果擇優(yōu)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杭州教育城域網、拱墅教育網公示七天。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按相關規(guī)定辦理簽約(應屆生)和錄用手續(xù)。
擬錄用人員逾期不能報到的,或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或2016屆畢業(yè)生不能在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錄用資格。
2016屆畢業(yè)研究生被聘用教師崗位后兩年內不能取得適用的教師資格證的,解除聘用關系。
聯(lián)系電話:88259974(工作日)。
附件:
1.拱墅區(qū)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5年11月招考計劃.rar
杭州市拱墅區(qū)教育局
2015年11月18日
2015年11月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區(qū)教師招聘崗位計劃(6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