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按照每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定向招聘崗位(職位)比例達不到1:3時,可按1:2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范圍的,兼通蒙漢兩種語言文字且急需、緊缺的研究生可按1: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范圍的人選。按照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確定專業(yè)測試人選。因達不到資格復審比例的崗位,取消本崗位(職位)的招聘計劃。同一個崗位(職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報考末尾出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若達不到面試(專業(yè)測試)比例的職位取消本職位的面試(專業(yè)測試)資格。
2、進入專業(yè)測試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按時到指定地點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專業(yè)測試資格。
3、應聘人員須持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原件參加資格復審,盟內生源已遷出戶籍關系的應聘人員由戶籍遷出地派出所蓋章確認。戶籍在集體戶上的應聘人員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
4、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要認真填寫年齡、民族、學歷、學位、專業(yè)、加分條件等各類信息,凡因個人錯填信息導致加分或不符合所填報崗位條件的,一律取消其專業(yè)測試資格。
5、應聘“項目人員”崗位,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盟、旗(區(qū))人社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其中納入盟、旗(區(qū))“儲備人才”,由各級人社部門提供服務期間的年度考核表。
6、資格復審工作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聯合組織、人社、公安、教育部門及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設立學歷審核組、身份證和戶籍審核組、資格審核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復審,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報名網上公布。
7、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專業(yè)測試)環(huán)節(jié)。
(六)面試(專業(yè)測試)
1、本次統(tǒng)一招聘面試(專業(yè)測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由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面試(專業(yè)測試)工作由各自專項領導小組根據用人單位崗位特點組織實施。報考衛(wèi)生、教育招聘崗位面試(專業(yè)測試)采取試講和技能測試方式進行。
2、面試(專業(yè)測試)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
3、本次面試(專業(yè)測試)應聘人員根據自己的需求可用蒙漢兩種語言作答,應聘“蒙漢兼通”崗位(職位)的人員必須用漢語作答;應聘其他崗位(職位人員)用蒙古語或漢語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種語言,不能混用。應考人員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明確所用語種。
4、面試(專業(yè)測試)費用80元/人,在資格復審合格后一并收取,減免辦法與筆試相同。
5、面試(專業(yè)測試)地點、時間及有關要求見《參加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
(七)總成績的計算和公布
1、按照筆試成績占40%、面試(專業(yè)測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即: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0%+2.5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面試(專業(yè)測試)總成績×60%。
2、總成績末位出現并列的要加試面試(專業(yè)測試),確定人選?荚嚳偝煽兗斑M入體檢、考核人選名單在報名網上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1、體檢人員的確定?荚嚬ぷ鹘Y束后,加權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并按報考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崗位招考計劃與進入體檢范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名單,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報名網上公示。
2、體檢。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在指定的醫(yī)院組織實施。
3、考察。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全面了解掌握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用人單位共同組織?疾鞈谝(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考察結束后由考察單位形成書面材料,并提出考察聘用意見。
(九)公示及錄用招聘
1、體檢、考核結束后,經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確定為擬招聘的人員,在發(fā)布公開招聘信息媒體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
2、遞補。對于資格復審、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中出現的空缺崗位或因考生本人自愿書面申請放棄的空缺崗位,可根據報考崗位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環(huán)節(jié)只能遞補一次。
3、本次招聘限定最低錄用招聘分數線。
4、達不到最低錄用招聘分數線或考察不合格人員不得錄用招聘。
5、經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審核確定擬招聘人員名單,報盟編委會研究批準后,由組織、編辦、人社部門辦理相關人事、列編手續(xù)。
(十)聘用
1、經批準擬聘的人員,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實行聘用制管理,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要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合同鑒證,確立人事關系。新聘用人員在聘用合同期限內,不得辦理調動手續(xù)。報考旗(區(qū))考生須在錄用單位最低服務滿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間不得調動;試用期內不得參加公務員考錄。
2、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限為一年,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被聘用者在試用期滿后,經所在單位考核,不能勝任工作的,予以解聘;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招聘人員參加工作起算時間以編委會研究確定時間為準。
3、事業(yè)單位新聘用人員,進行為期3天的集中培訓。培訓工作由盟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實施。培訓考試合格者,頒發(fā)《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培訓合格證書》,培訓不合格者不得轉正定級。
4、事業(yè)單位新聘人員的工資等相關待遇按我盟事業(yè)單位同類工作人員工資等相關待遇的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六、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在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的統(tǒng)一領導、指導、監(jiān)督下進行。
(二)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一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次公開招聘簡章中未盡事宜及相關信息,將在阿拉善盟人事考試人才交流信息網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四)本《簡章》由盟人事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盟人社局 0483-8332346
盟人事培訓考錄中心 0483-6100866(報名技術服務)
資格初審單位電話
盟審計局 0483-8332040
盟安監(jiān)局 0483-8332780
盟教體局 0483-8332420
盟衛(wèi)生計生委 0483-8335397
盟環(huán)保局 0483-8341056
阿左旗人社局 0483-8222675
阿右旗人社局 0483-6025323
額濟納旗人社局 15714830119
舉報電話:
盟監(jiān)察局 0483-12388
盟人社局 0483-8332049
附件:
1、《2015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點擊下載)
阿拉善盟人事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23日
2015年阿拉善盟直部分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