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5名幼兒教師。根據《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規(guī)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yè)道德,遵紀守法;
2.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非機關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
4.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阜寧縣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5.取得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蘇人社發(fā)〔2012〕418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報名
(一)報名方式、時間、地點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16年2月15日-- 2月24日
3.報名地點:阜寧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阜寧縣阜城街道上海路168號二樓204室)
聯(lián) 系 人:韓老師
聯(lián)系電話:0515-89716219
(二)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每位報考者只能報考城區(qū)幼兒園或農村幼兒園一個崗位。
2.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免冠彩照2張;②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申請辦理證明(證明中應注明擬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面試成績合格證明;③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15屆畢業(yè)生提供《畢業(yè)證書》、《畢業(yè)生就業(yè)報到證》或未使用的《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目前在我縣具有《辦學許可證》幼兒園或公辦學校附屬幼兒園工作的非事業(yè)編制聘用教師須提供《畢業(yè)證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書》、所在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和現實表現證明。
3.本次公開招聘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蘇價費函〔2007〕146號)規(guī)定,收取報考人員筆試費每人100元。
4.報考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報名地點報名,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局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核。本次招聘設1:3開考比例,招聘總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達不到1:3的,須經市人社部門同意后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直至取消招聘崗位數。報考被取消崗位的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5.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后的考生,聽候通知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和資格復核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一律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用閉卷形式,卷面總分100分,主要考核內容為教育理論和專業(yè)知識等,設60分合格線,低于60分不得進入面試程序。筆試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結束后,城區(qū)幼兒園按招聘總人數1:3、農村幼兒園按招聘總人數1:2的比例,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核。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核。凡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
4.面試。依據招聘崗位專業(yè)要求,以課堂教學、才藝展示形式進行面試,考核應聘者教學基本功。總分100分,設60分合格線,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凡參加面試人員需交面試費100元(蘇價費函〔2007〕146號)。
5.總成績計算方法。筆試成績按60%、面試成績按40%計入最后總成績。
6.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參考資料,不授權任何機構組織考前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