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浙江省實施〈教師資格條例〉細則》和《浙江省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等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實際,現將2016年上半年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由杭州市教育局組織,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實施。
2.凡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符合教師資格認定條件的人員,均可在受理申請期限內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提出申請(含參加全國教師資格考試取得合格證明人員)。
3.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實行網上報名結合現場確認的方法進行。我市受理教師資格申請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網上申報階段:
4月1日-4月12日,各申請人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http://www.jszg.edu.cn),按照網站提示進入教師資格網上申報系統(tǒng),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報名信息。報名表中的現場確認點必須填寫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詳見附件1)。
中國教師資格網開放時間為工作日的8:30—17:30,周末及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期間不開放。
第二階段為現場確認、接受申請階段:
4月14、15日,各申請人必須至本人戶籍所在地或人事檔案所在地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現場確認點提交材料,申請人應當提供有關證件的原件、復印件和有關表格(詳見附件2)。
4月16-19日,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統(tǒng)一組織體檢,具體時間由確認點通知。
4月27、28日,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受理審查。
4.各申請人在進行網上申報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進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材料的審查,審查通過后由各區(qū)、縣(市)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具體組織實施認定工作。
高中段教師資格認定過程中的筆試和試講通知、認定的結果公布、領證通知等事項將由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過杭州教育網(網址www.hzedu.gov.cn)進行告知或公示,其中筆試、試講的告知時間在5月17日左右,認定結果的公示時間在6月1日左右。請申請人務必注意瀏覽杭州教育網的告知或公示,了解自己的申請情況,我局將不再通過其它途徑進行告知或通知。
5.有關教師資格種類、教師資格認定條件、資格認定申請程序等具體政策,可向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的現場確認點咨詢或在杭州教育網“辦事大廳”中的“行政許可”欄目查詢。
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咨詢電話:87917210。
附件:1.杭州市教師資格認定現場確認點信息表
2.2016年上半年教師資格認定網上申報注意事項
附件下載
杭州市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