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須持畢業(yè)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1份(應屆畢業(yè)生可持就業(yè)推薦表參加報名),一寸近期同底免冠彩照3張相片;
2、報名時須出具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3、“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選聘生和“到村任職大學生”持團縣委、縣引導辦同意報考證明;
4、任職滿一屆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
記、副書記,須提交由所任職的鄉(xiāng)(鎮(zhèn))出具的任職文件;村(農村社區(qū))委會主任、副主任出具縣民政部門的當選證書。以上任職文件和當選證書由鄉(xiāng)(鎮(zhèn))黨委、民政局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并加蓋公章;
5、冊亨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須持退伍證原件及
復印件,由縣民政局審核后在復印件上簽字蓋章確認,并出具其屬于冊亨戶籍的退役士兵的身份證明;
6、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7、凡符合冊亨縣戶籍、冊亨縣生源的報考人員須提供
符合報考條件的戶口簿;
8、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填寫《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附件二)!秷竺呒臃稚暾埍怼诽顚懶畔⒉徽鎸、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xiàn)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9、考生從報名到聘用期間須保持電話暢通(號碼以報名表上所填寫的為準),若由于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與其取得聯(lián)系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四)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中給予加分(同時符合兩項條件以上的,以最高加分條件予以加分,不累計加分)。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見義勇為死亡受縣級以上表彰的公民子女、見義勇為受縣級以上表彰者加2分;
2、冊亨縣籍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加2分;
3、冊亨縣籍農村“獨生子女戶”或冊亨縣籍“二女結扎戶”子女加5分;
4、冊亨縣籍退役軍人加10分。
(五)加分確認
符合上述加分條件的報考人員,填寫《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并在報名時進行加分審查,不提交加分申請表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上交《加分申請表》同時,須提交以下證明材料:
1、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的公民的子女,須提供父(母)親原所在單位和所在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及革命烈士、因公犧牲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等相關證明材料;受縣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和見義勇為死亡的公民子女,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子(女)關系證明。
2、少數(shù)民族報考人員須提供能證明少數(shù)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農村計劃生育“獨生子女戶”或“二女結扎戶”,提供縣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局出具父母絕育證明和有效《絕育證》、有效《獨生子女證》、父母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冊亨縣籍退役軍人提供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
《報名暨加分申請表》經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對其中符合加分條件的,在筆試成績公布前統(tǒng)一面向社會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的,予以加分確認。
七、考試形式、內容和成績計算
(一)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筆試的形式進行。
(二)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成績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筆試為閉卷考試,由縣招聘領導小組或省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筆試成績公示為期三天。
1、筆試科目:醫(yī)療衛(wèi)生類考醫(yī)學基礎知識;教育類高中教師考高中教育基礎知識,幼兒教師考幼兒教育基礎知識;其它類考《公共基礎知識》(總分15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6月18日
3、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
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三)成績計算
若同一職位報考人員成績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由縣招聘領導小組組織考生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列為體檢對象(加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八、體檢
成績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進入體檢,根據(jù)報考人員總成績由高到低按本職位計劃招聘數(shù)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進行遞補體檢。體檢在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的醫(y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中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可在體檢結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內提出復查申請,超過時限申請復查的不予受理。復查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在指定的上一級醫(yī)院進行,復查所需的一切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人員在冊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公示,網(wǎng)址http://www.gzch.gov.cn/。
九、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列入考察對象,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報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查閱檔案,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疾煊捎萌藛挝粌扇艘陨辖M成考察組對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的考生進行考察,考察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不再進行遞補。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者,視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報經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擬聘用資格:
1、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虛假信息的;
2、沒有考核依據(jù)(檔案)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3、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guī)的人員(進入考察的人員填報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政策審查表);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不符合招聘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人員;
7、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前未能提交招聘職位所需學歷證明材料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9、經縣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十、公示和聘用審批及聘用待遇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備案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xù)。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享受事業(yè)單位人員工資福利待遇,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實行聘用制管理。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組織安排,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不到聘用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被聘用人員在冊亨縣的服務期不少于5年,且駐村扶貧工作員原則上3年內不允許調動(含試用期),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未滿服務年限按違約處理。
十一、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荚噲竺ぷ魅藛T要嚴格按照《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嚴禁擅自放寬報考條件和標準,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xiàn)象的發(fā)生。考生與招聘工作人員有直系親屬的,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應當主動提出回避。工作人員如有違法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相關規(guī)定處理。對違反聘用紀律的報考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考察和體檢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參加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二、注意事項
(一)請考生密切關注,相互轉告。此次我縣招聘工作信息均在“冊亨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http://www.gzch.gov.cn/)公示,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再另行電話通知,因考生未閱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考試均不指定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三)本次招聘聘用工作未盡事宜,由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四)本次招聘工作解釋權歸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咨詢電話:0859-4212355(冊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jiān)督電話:0859-4216886(冊亨縣監(jiān)察局)
附件一:《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rar
附件二:《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暨加分申請表》.rar
附件三:《冊亨縣2016年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計劃生育政策審查表》.rar
冊亨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