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區(qū)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新機制)招聘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審查遞補公告
2016年6月17日,沙市區(qū)教育局對沙市區(qū)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新機制)招聘面試入圍人員進行了資格審查,根據(jù)省教育廳、省編辦、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下發(fā)的《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4號)文件精神及省教育廳下發(fā)的筆試成績,現(xiàn)就面試入圍人員資格審查遞補情況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及遞補情況
1、小學語文崗位楊濤(準考證號:61201100300413)自愿放棄資格審查,筆試成績第13名考生徐盧睿(準考證號:61201100300213)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審查。
2、小學數(shù)學崗位戴康群(準考證號:61202100301905)自愿放棄資格審查,筆試成績第7名考生李亢亢(準考證號:61202100301727)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審查。
3、小學音樂崗位李夢穎(準考證號:61206100400305)自愿放棄資格審查,筆試成績第4名胡文靜(準考證號:61206100400408)依次遞補,參加資格審查。
二、遞補人員資格審查時間和地點
2016年6月19日(下午2:30至5:30)到沙市區(qū)教育局人事科(沙市區(qū)江漢路120號)進行資格審查(過時視為自動棄權)。
三、資格審查提供的證件
1、參加筆試的準考證原件及復印件;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明:往屆畢業(yè)生除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外,還應提供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驗證并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提供所在高校出具的可獲得相應學歷學位的證明,聘用通知下達后報到時應提供正式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但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應在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的崗位;
5、與筆試準考證相同的照片2張。
如對公告內容有異議,請致電沙市區(qū)教育局人事科咨詢。
聯(lián)系電話:0716-4313739
沙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沙市區(qū)教育局
2016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