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等精神,現將我區(qū)2023年面向社會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定受理范圍:
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國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項條件的,可在我區(qū)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1.具有我區(qū)戶籍,范圍為頂山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盤城街道、大廠街道、葛塘街道、長蘆街道;
2.在我區(qū)居。ǚ秶希⒊钟杏行趦鹊慕K省居住證(申領地住址為南京江北新區(qū),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我區(qū)高校(含分校區(qū)和科研院所)全日制就讀的應屆畢業(yè)生、在讀研究生和專升本學生;
4.駐我區(qū)部隊現役軍人或武警;
5.持有我區(qū)公安機關發(fā)放的有效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
二、認定基本條件:
在我區(qū)申請教師資格認定,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受到過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不能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準入查詢性侵違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見》,申請人員經認定機構查詢有性侵違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認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將對申請人的違法犯罪情況進行核查,并作為對申請人思想品德考核的依據。
(二)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達到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合格標準,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的醫(yī)院體檢合格。體檢標準和操作規(guī)程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省教育廳關于申請教師資格認定人員體檢取消乙肝項目檢測的通知》(蘇教人〔2010〕14號)和《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教資字〔2010〕15號)執(zhí)行。
(三)符合《教師法》規(guī)定的學歷要求。
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初中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大學?飘厴I(yè)及以上學歷(其中具有中等幼兒師范學校或中等師范學校學歷的師范生可申請認定與其所學學段相一致的幼兒園或小學教師資格);
“結業(yè)”“肄業(yè)”均不符合教師資格認定的學歷要求。
(四)普通話水平應達到國家語委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幼兒園教師和擔任對外漢語教學的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以上標準。
(五)納入免試認定改革范圍的教育類研究生和師范生,可憑有效期內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申請認定相應任教學段和任教學科的教師資格。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師范生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
三、認定時間安排:
2023年我區(qū)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分三次進行。第一次網上報名時間為4月23日至5月6日17時,第二次網上報名時間為6月16日至6月26日17時,第三次網上報名時間為9月28日至10月8日17時。參加免試認定改革的2023屆畢業(yè)生于6月份起可進行網上報名。
第一次現場確認時間初定為5月16日至19日,第二次現場確認時間初定為7月上旬,第三次現場確認時間初定為10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要求屆時見南京江北新區(qū)教育信息網(http://www.njnaedu.cn/)通知。
2023年我區(qū)幼兒園、小學和初中教師資格體檢指定醫(yī)院為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yī)院江北院區(qū)健康管理中心(地址:大廠街道健民路211號門診樓三樓)。第一次認定體檢接待時間:2023年4月23日—5月12日(具體日期以可預約日期為準)中的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體檢請在“中大醫(yī)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眾號中江北體檢欄中進行預約并按預約時間體檢,未預約者不接待體檢。前往醫(yī)院體檢前,請下載打印相應的體檢表(分幼兒園和非幼兒園教師)攜帶到體檢醫(yī)院。體檢預約咨詢電話:025-56873078。第二、三次認定體檢安排請分別于6月中旬、9月下旬登錄南京江北新區(qū)教育信息網(http://www.njnaedu.cn/)查詢。
教師資格認定結果查詢、證書的領取時間和領取方式屆時見南京江北新區(qū)教育信息網(http://www.njnaedu.cn/)通知。
四、申請認定方式:
符合申請條件的申請人可在中國教師資格網(www.jszg.edu.cn)開放時間在“網上辦事”欄目下“教師資格認定”服務入口點擊“在線辦理”進行賬號注冊,完善個人信息,并在我省報名時段內登錄報名。具體操作請仔細閱讀“網上辦事”欄目下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人使用手冊”。
申請人在網報過程中,應仔細閱讀《個人承諾書》并按網報系統(tǒng)提示掃碼簽字,確保簽名清晰、完整,否則不能認定。
五、提交材料:
(一)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
(二)戶籍信息或居住證等。
1.具有我區(qū)戶籍的,需提供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包括首頁與個人頁);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中本人戶籍頁;
2.在我區(qū)居住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江蘇省居住證(申領地住址為南京江北新區(qū),居住證受理證明不予認可);
3.在我區(qū)高校全日制就讀學生,應提供注冊信息完整的學生證,應屆畢業(yè)生如未能通過在線學籍核驗,需提供“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駐我區(qū)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應提供軍官證或警官證,如證件上不能顯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屬部隊或單位的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人事關系證明,證明格式依該部隊或單位的規(guī)定而定,證明應明示申請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區(qū)居住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我區(qū)公安機關簽發(fā)的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我市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港澳臺居民,應提供港澳臺居住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5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三)學歷證書。學歷信息經網報系統(tǒng)比對成功的無需提交。在港澳臺地區(qū)取得的學歷和在國外取得的學歷還應同時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相應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特別提示:在審核材料過程中,對于網報系統(tǒng)無法直接比對驗證的學歷(中等職業(yè)學校學歷除外),申請人要提交《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www.chsi.com.cn在線申請),否則將視為不合格學歷不予受理。建議申請人提前在學信網驗證學歷,無法驗證的及早申請認證報告。持港澳臺學歷或國外學歷的申請人提前在留學e網通服務大廳(http://zwfw.cscse.edu.cn)進行學歷認證,以免影響認定。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網報系統(tǒng)能驗證的無需提供)。申請人在全國普通話培訓測試信息資源網(網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詢不到成績或有關于普通話證書查詢、補辦等問題,如在江蘇參加測試的,請聯系江蘇省普通話水平測試中心咨詢,咨詢電話:025-83758430。非在蘇測試考生,請與原考點聯系。
(五)《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通過網報系統(tǒng)驗證,無需提供。
根據《退役軍人事務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促進優(yōu)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意見》(退役軍人部發(fā)〔2022〕46號)規(guī)定,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證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2014年及以前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畢業(yè)生申請直接認定教師資格(已直接認定過教師資格的,不能再直接認定教師資格),需提供由畢業(yè)學校教務部門驗印的個人學習成績單(有必修科目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的考試和教育實習合格成績)和教育實習材料,如畢業(yè)證書中無明確標注“師范”字樣,另外還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證明:
1.畢業(yè)學校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下達的當年入學時的專業(yè)招生計劃文件復印件,標明本專業(yè)為全日制師范類專業(yè)(加蓋畢業(yè)學校教務、檔案或發(fā)展規(guī)劃部門公章)。
2.帶有申請人姓名和專業(yè)的當年全日制師范生錄取名冊復印件(需有師范專業(yè)標注,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檔案部門公章)。
3.個人學習檔案中學習成績單上專業(yè)欄標注“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部門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4.《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上注明為師范類畢業(yè)生(復印件加蓋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5.高校發(fā)出的錄取通知書的專業(yè)欄后注有“師范”字樣(復印件加蓋畢業(yè)學校招生或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6.1999年高校擴招之前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畢業(yè)生,其畢業(yè)成績單中雖然沒有“師范”字樣,但已系統(tǒng)學習過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且教育實習成績合格(復印件加蓋學校教務或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六)港澳臺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別行政區(qū)、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和臺灣地區(qū)有關部門開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門申請人可通過認定機構申領我省統(tǒng)一開具的請相關部門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的函件。
(七)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相片2張(正規(guī)紙質證件相片,用以辦理教師資格證書,尺寸為25mm×35mm,應與在網報系統(tǒng)上傳的版式相同,相片背面寫明姓名和身份證號),貼在相片粘貼頁上。
(八)東南大學附屬中大醫(yī)院江北院區(qū)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和體檢報告。
以上材料未提復印件的均為原件。申請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應于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六、其他: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同一申請人在同一年內只能申請一種教師資格。
(二)請申請人按認定機構規(guī)定時間、地點和要求進行網上申報、體檢和現場確認。因錯過申報時間、選錯認定機構或現場確認點、申報信息有誤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申報工作的,認定機構將不予受理,責任由申請人本人承擔。
(三)申請人應在個人承諾書中做出真實無誤的承諾,承諾如與事實不符,均屬于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行為。一經查實,相關教育行政部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相應處理。
(四)其它未盡事宜詳見南京江北新區(qū)教育信息網(http://www.njnaedu.cn/)發(fā)布的通知公告。咨詢電話:025-69761631,025-69761623。
七、相關材料下載:(見下)
南京江北新區(qū)管理委員會教育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