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等法規(guī)、文件的規(guī)定,為滿足南平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要求,南平市公務員局決定,今年將再次組織南平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工作,計劃招聘17名。招聘的具體單位、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南平市屬部分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章.xls》(以下簡稱《簡章》)。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和其它要求
(一)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在1978年7月22日至1996年7月22日期間出生)。
6、各招聘崗位條件以《簡章》的要求為準。其中未注明戶籍要求的,指面向全國;要求面向福建省或南平市的,指2014年7月22日前常住戶口在福建省或南平市的人員;2014年福建省內高校省外生源和省外高校福建省生源的應屆畢業(yè)生,均可報考面向本省的崗位;2014年南平市內高校的市外生源(應屆畢業(yè)生)和市外高校南平生源的應往屆畢業(yè)生(指戶籍關系仍在外地中介機構的未正式就業(yè)人員),均可報考面向南平市的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考(聘)紀律,尚在禁止報考期限內的人員;③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④現役軍人;⑤機關、事業(yè)單位錄(聘)用尚在試用期內人員及服務期未滿的大學生村官;⑥違反計劃生育規(guī)定人員;⑦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其他要求
1、留學回國人員和香港、澳門地區(qū)學習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學歷學位認證書》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門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港澳地區(qū)學習人員身份認定審核表》。
2、國內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內學歷、學位的,應由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取得國外院校學歷、學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或《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認證書》。
3、招聘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钡膶W歷,是指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執(zhí)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通過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按教學計劃完成該學業(yè),取得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
4、報考者的畢業(yè)證書及相關證書必須在2014年7月22日前取得。
二、報名方法
此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 報名時間:報名時間為7月22日至8月7日。報考人員需填寫《南平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可在南平市公務員局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nprs.gov.cn),在規(guī)定報考期限內的上班時間,送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審核。
(二)其它事項
1、資格審核,需攜帶2吋同底免冠照片3張,報名費80元及畢業(yè)證、學位證、身份證、崗位要求的其它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報名地點詳見《簡章》。資格審核的相關材料可由本人送達,也可委托親友代辦或通過快遞寄達。
3、經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應于8月20日至22日,持身份證到報考單位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
——本科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2開考;
——大專學歷崗位,報名人數達1:3開考;
報名人數低于開考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報考者的報名費將如數退還;招聘2人以上的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按報名人數情況,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數。
2、時間和科目
8月23日9:00——11:00 筆試《綜合基礎知識》(客觀題)。
3、筆試地點
筆試地點設在南平市區(qū),具體考點將在考生準考證上詳細標明。
4、加分
筆試成績公布前,按照省上的有關規(guī)定,對服務基層項目的“大學生村官”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研究生支教團)、“志愿服務欠發(fā)達地區(qū)計劃”、“服務社區(qū)計劃”等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退役運動員中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于2014年8月25日至26日到市公務局流動調配科辦理加分手續(xù)。逾期不予辦理。
通過享受政策待遇已被錄取為公務員、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予不加分。此次按規(guī)定予以加分的,將在南平市公務員網站公示7天。
5、成績查詢。
考生可在8月28日后登錄南平市公務員局網站(http://www.nprs.gov.cn)南平人才網(http://www.nprc.com.cn)查詢。
6、劃定成績合格線
筆試成績的合格線由市公務局統一劃定,將在8月30日后,通過上述網站公布。
(二)面試:
1、面試形式
各崗位的面試形式按《簡章》要求進行。
2、面試的組織
面試工作由市公務局統一組織實施。
3、面試人選的確定
筆試成績在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不足3倍的按上線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考生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在市公務員局網站上公布。在此期間,請考生關注上述網站并確保手機暢通,以方便招聘單位聯系。
4、面試考生的通知與遞補
參加面試的考生在面試3天前、市公務員局網站上予以告知。進入面試人員因故自行放棄面試而產生空額的,應在面試前2天16:00之前由招聘單位確認,并報經市公務員局同意后,在報考該崗位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員。
5、總成績的計算及相關事項
(1)筆面試成績各占比例
筆面試成績各占50%。其中面試專業(yè)的崗位,按專業(yè)知識測試占面試成績的30%,回答專業(yè)問題占面試成績70%計算。
(2)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
面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若進入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數時,報考者的面試成績應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3)出現總成績相同時的處理方法
同一崗位2名以上考生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名次按筆試成績排列;若筆試、面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增加一場面試,名次按加試的成績排列。
四、體檢和考察
按照崗位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選。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集中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凡在體檢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將取考察資格。
體檢合格的考生,按人事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進行考察。
在職考生面試時未能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在體檢或考察時向招聘單位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其報考、辭職或已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予聘用。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崗位空缺的,原則上招聘單位應從報考該崗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遞補人選。
五、聘用
擬聘人員在當地公務局局網站公示7天后,沒有發(fā)現影響聘用情形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應在指定的時間內到招聘單位報到上班。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到單位報到上班或報到后不服從組織安排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注意事項
1、招聘崗位或《聘用合同》限定的服務年限視為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的最低服務年限。在最低服務年限期間,聘用人員不得提出辭職、調動等。
2、本次公開招聘所涉及專業(yè)技術崗位,均為初級崗位。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若需報考,請慎重考慮。
3、專業(yè)條件設置為“××類”的招聘崗位,符合《福建省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考專業(yè)指導目錄》(試行)(2014年版)中“××類”所列專業(yè)的均準予報考;將專業(yè)條件設置為具體專業(yè)名稱的招聘崗位,符合所列專業(yè)的準予報考。
4、有要求相關工作經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7月22日?忌谛F陂g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崗位要求的“相關工作經歷”。
6、農村特困家庭和城鎮(zhèn)低保家庭的報考人員,持戶籍所在縣、市、區(qū)民政部門發(fā)放的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低保證及復印件,可免交報名考費。
7、本次筆試不指定復習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班。
本公告由南平市公務員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9-8831137。
南平市公務員局
201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