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四川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聘工作試行辦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經批準,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直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26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人事考試網(http://www.scpta.gov.cn)、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網(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人事考試網(http://www.pzhpta.gov.cn)、攀枝花教育網(http://www.pzhedu.cn)發(fā)布):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人員,原則上應從具有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招聘(“基層工作經歷”解釋,見附件2)。
報考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進入下一步招考環(huán)節(jié)或不予聘用,責任由本人自負。
(二)報考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年齡在18周歲—35周歲(即1978年11月28日—1996年11月28日期間出生)。
3、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5、報考者,須單位(學校)提供2年及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證明。
6、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報考者畢業(yè)證書所注專業(yè)應與招聘單位所要求的專業(yè)相同。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
4、公務員、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5、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7、有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等行為的。
二、招聘單位及名額
見《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2014年第三次公開招聘直屬學校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見附件1)。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不設現(xiàn)場報名點。網絡報名時間為2014年11月28日—12月02日18:00,報名入口為:(http://bm.e21cn.com )。報名及資格初審程序如下:
(一)網絡報名
1、選擇崗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一個崗位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統(tǒng)一使用第二代身份證。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2014年第三次公開招聘直屬學校教師報名信息表》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JPG格式、大小在10KB至30KB之間的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片。報考者應如實填報個人信息,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信息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報考、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本次考試資格初審工作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報考人員請于報名后1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攀枝花市教育體育局2014年第三次公開招聘直屬學校教師報名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崗位?忌鷮徫灰蟮馁Y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詢電話向相關部門(單位)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4年11月29日—12月3日24:00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4年11月28日—12月2日18:00到攀枝花市人事考試中心(攀枝花市東區(qū)炳草崗機場路學府廣場3號樓3樓,市政務中心旁)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開考比例及崗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崗位錄用名額之比不得低于3: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市人社局、市教育體育局統(tǒng)一安排,相應調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計劃。調減或取消崗位的情況,將及時在攀枝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攀西人才網、攀枝花教育網公告。取消招聘崗位計劃的考生可另行報考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或退費。
(四)打印準考證
成功并繳費的考生,請于2014年12月15日9:00—12月19日24:00登錄(http://bm.e21cn.com)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和資格復審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荚嚳偝煽儼礉M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筆試成績?yōu)?00分。
(一)筆試
1、筆試科目
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督逃不A筆試》內容見《四川省中小學公開招聘教師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和復習大綱》(見附件3),考試時間120分鐘,滿分100分。
2、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定為2014年12月20日,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政策性加分
(1)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關于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報考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享受加分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川組通[2010] 4號)、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九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fā)[2007]16號)和省委組織部、省民政廳等五部門《關于實施“社工人才百人計劃”的通知》(川組通[2007]37號)規(guī)定,選聘到村(社區(qū))任職滿兩年以上(截止報考時間)、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qū))干部,每工作滿1周年,筆試成績加2分,被縣級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為優(yōu)秀或受到縣級以上黨委政府表彰的另加3分;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和“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鄉(xiāng)(鎮(zhèn))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可享受筆試成績加2分。對基層服務項目考生的加分加在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中。
(2)對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05號《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qū)域自治法>若干規(guī)定》和《關于調整我市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本市事業(yè)單位享受加分政策的意見》(攀組綜〔2013〕47號)規(guī)定:屬于攀枝花市17個民族鄉(xiāng)鎮(zhèn)(含122個民族村)、49個散雜民族村的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3分;對鹽邊縣、米易縣、仁和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2分;對東區(qū)、西區(qū)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筆試成績折合前加1分。
(3)對退役士兵考生的加分。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yè)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fā)〔2012〕406號)精神,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萍耙陨蠈W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并按規(guī)定辦理了退役手續(xù)的退役士兵),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yōu)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在服現(xiàn)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xiàn)役經歷退出現(xiàn)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yè)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考生,折合后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已按規(guī)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yè)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社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考核材料;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申請加分的報考者分別提供服務所在地縣(區(qū))以上團委、政府人社部門、民政部門、教育部門出具的證明、考核材料和服務證書原件;本市的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役大學生士兵提供退伍證、畢業(yè)證、立功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上證明材料于2014年12月15日—12月16日送交攀枝花市教育局人事師培處(地址:東區(qū)人民街文景巷18號)。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guī)定加分。材料不齊備或逾期未提交者,視為放棄加分資格,不予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