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2013年江山市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經市委、市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企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和職位
2013年全市事業(yè)單位共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07名;企業(yè)單位江山市鹿溪污水處理廠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名、江山市自來水廠計劃招聘工作人員4名,具體招聘計劃詳見附件一、二。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guī);
2、學歷和所學專業(yè)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yè)(執(zhí)業(yè))資格及技能要求;
4、戶籍要求:
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江山生源畢業(yè)生;歷屆生和其他社會人員要求具有江山市常住戶口(以2013年9月4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研究生畢業(yè),并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人員不受生源區(qū)域和戶籍的限制;
部分崗位面向衢州市范圍招聘,詳見附件一“其他要求”欄。
5、年齡要求:除招聘職位有特別要求外,其余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9月3日至1995年9月3日出生)。
6、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止時間為2013年9月4日。
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按其他社會人員報考。以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報名的,其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須取得教育部學歷認定,報名時須提供相應的證明或說明。各高校自定義的“雙學位”中的第二專業(yè)(輔修專業(yè))不能作為所學專業(yè)填報。
具有公務員身份或現(xiàn)為事業(yè)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工作經歷或專業(yè)工作經歷”是指:2013年9月4日前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及農村工作、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的工作或專業(yè)經歷年限。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7、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招聘要求是: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分為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組織考察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開報名,統(tǒng)一考試,嚴格考核,擇優(yōu)錄用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3日至9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3、報名時需帶材料:戶口簿(戶口未落回原籍的2013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憑遷往學校前的戶口簿及戶口遷移證)、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相關職稱資格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須由相關單位提供證明)原件及復印件,二寸免冠近照2張。繳納考務費每人每門40元。
4、報名方式:采取現(xiàn)場公開報名,報名者需填寫《2013年企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每位報名者限考一個職位。
5、崗位招聘人數(shù)與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須達到1:3開考比例才可開考,不足1:3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shù),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資格審查
由組織人事部門會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對報名者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核。
審查合格后發(fā)放《準考證》,發(fā)放準考證時間:2013年9月17日至9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點: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五樓會議室(江山市區(qū)鹿溪北路238號)。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13年9月21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2、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3、筆試科目:《綜合基礎知識》和《申論》兩門。城市規(guī)劃設計院“園林及景觀設計”、“城市規(guī)劃”、“市政工程設計”崗位和村鎮(zhèn)規(guī)劃建筑設計室“房屋結構設計”崗位加試相關專業(yè)知識,加試主要參考書目詳見附件四,列入筆試總成績。滿分均為100分。
(四)面試
筆試結束后,按照實際招聘職位數(shù),從筆試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最后一名出現(xiàn)筆試分并列現(xiàn)象,則同分人員全部列入面試);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線為6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偝煽兊挠嬎愎綖椋嚎偝煽=(筆試總成績÷筆試總分×100+面試成績)÷2。按照實際招聘職位數(shù),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體檢對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體檢程序和標準參照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及浙江省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按要求參加體檢者,視作自動放棄。
(六)考核
體檢合格人員按照實際招聘職位數(shù)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確定考察考核對象。考察考核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及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zhí)行。考察考核不合格或在考察考核階段本人自愿放棄的,可在體檢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七)聘用
考察考核結束后,考察考核合格人員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guī)定程序由組織人事部門統(tǒng)一安排到相關企事業(yè)單位工作
因公示期間有異議并查實被取消聘用資格或擬聘用人員放棄聘用資格致使聘用人員達不到實際招聘數(shù)的,在擬聘用人員上報審批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體檢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四、其他事項
(一)江山市委組織部、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如出現(xiàn)各類招考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復習資料、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考試無關。
(二)因事業(yè)單位實行崗位設置,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在參與公開招聘時要注意所學專業(yè)是否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招聘崗位是否有相應等級的崗位空缺,避免出現(xiàn)招聘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職低聘情況。
附件一:2013年江山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1.rar
附件二:2013年江山市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附件三:2013年江山市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1).rar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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