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及名額
專職優(yōu)秀教學科研人才 8名
二、專業(yè)及研究方向
(1)國家與社會治理法治化
(2)司法體制改革
(3)公共安全法治保障
(4)公共服務法治保障
(5)法治建設評估
三、學科背景
具有扎實的法學理論素養(yǎng)功底,兼有一定的公共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經濟學、統(tǒng)計學等專業(yè)背景或學習、研究經歷。近年來從事法學、管理學、社會學、政治學教學科研工作,研究水平處于國內較高水平。
四、基本要求
(1)政治立場堅定,具有較強的政治敏銳性和分辨能力,具有較高的馬克思主義理論素養(yǎng)和政策水平,了解國家有關高等教育、人文社科研究及智庫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
(2)畢業(yè)于國內外知名重點高校、科研院所,取得全日制博士學位;
(3)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條件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
(4)外語要求:具有較強的聽、說、讀、寫、譯能力;
(5)身體健康。
五、學術能力要求
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國內外公認的權威或核心期刊上以獨撰形式發(fā)表過論文或出版過專著;
(2)有豐富的政策研究與法律研究經驗,主筆或參與過省級以上的重大政策、問題調研報告;
(3)有豐富政策研究經驗或在某一研究方向上做出突出成績,在本領域有重要的學術影響。
六、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優(yōu)先引進:
(1)國際組織、地區(qū)組織從事法律方面相關管理、研究工作;
(2)海外著名大學從事法學、管理學等領域教學、研究工作;
(3)國家“千人計劃”長期項目入選者;
(4)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劃”特聘教授;
(5)全國十大中青年法學家;
(6)國家社會科學基金、教育部等國家重大攻關課題/重點項目負責人;
(7)本學科公認的學術帶頭人,在國內或國外有較大的影響力;
(8)牽頭承擔省以上領導機關決策調研,提供優(yōu)質咨詢報告。
七、相關待遇
(1)薪酬待遇。
按照《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師錄用待遇執(zhí)行標準與條件》(見附件1)、《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高層次引進辦法》(見附件2)等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a.符合上述引進條件的國內優(yōu)秀人才年薪起點人民幣20萬元,以及科研啟動金、安家費、公租周轉房等相關待遇;
b.符合上述引進條件的海外優(yōu)秀人才年薪起點人民幣25萬元,以及科研啟動金、安家費、公租周轉房等相關待遇;
c.符合上述引進條件的高層次人才相關待遇按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實施辦法從優(yōu)商定。
(2)職稱待遇。
根據引進人才的個人情況,享受評定教師或社科研究系列職稱待遇。
(3)醫(yī)療住房待遇。
享受學校同類人員相關待遇;提供公租周轉房待遇。
(4)其他待遇。
所引進人才如需同時調入配偶,根據其配偶學習、工作經歷情況酌情解決其工作問題。
(5)符合學校高層次人才引進辦法的條件之一的,其薪酬、職稱、醫(yī)療、住房等相關待遇面談。
八、崗位義務
(1)接受引進的約束條件,服從學校及中心的崗位考核管理規(guī)定;
(2)未經批準,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的教學、科研等職務活動。
九、需提供材料
(1)詳細簡歷、預期開展的工作計劃;
(2)2封專家或“三機關一部門”(黨政機關、行政執(zhí)法機關、司法機關、經濟管理部門)領導推薦信;
(3)近5年成果清單和3-5項代表性成果(包括論文、專著、智庫成果)復印件;
(4)本人最高學位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3份及任現(xiàn)職證明。
十、時間及程序
(1)時間:2015年2月10日—2015年6月30日;
(2)應聘者在2015年4月30日前通過電子郵件、信件或傳真報名,并提交有關材料;
(3)經初審及學校綜合考核后確定人選,簽訂聘任協(xié)議書。
十一、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單位: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組織人事部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聯(lián)系方式:校組織人事部:027-88386907 趙老師,027-88386650 林老師;
校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
027-87647812 郭老師 027-87107128 姜老師、曾老師
聯(lián)系郵箱:校組織人事部:szb@znufe.edu.cn
校法治發(fā)展與司法改革研究中心:37209930@qq.com
聯(lián)系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東湖高新技術開發(fā)區(qū)南湖大道特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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