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構建治安防控體系,嚴厲打擊涉毒等違法犯罪行為,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經市委、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今年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46名輔警(限男性,其中:禁毒輔警50名、消防輔警31名、治安執(zhí)勤崗輔警65名),到市公安局屬下機構開展輔助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對象及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待業(yè)青年或復員、退伍軍人。
(二)招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3、身高1.65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高中以上學歷(復員、退伍軍人放寬至初中學歷);
5、年齡18至35周歲(即1980年7月21日至1997年7月21日期間出生);
6、普寧市戶籍。
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違法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正在服刑、參與法輪功或在境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等情形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其他不適合從事輔警工作的人員。
二、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2015年 6月 21 日至 22日。
(二)報名地點:普寧市公安局9樓會議室(聯(lián)系電話:2223904)。
(三)報名要求:報考者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條件及要求,持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屬復員、退伍軍人的應同時持復員、退伍證書)和有關證明材料(所有證件均要求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張到指定地點報名。國有單位的在職正式工作人員,報考必須事先征得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的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報名時免明確報考輔警類別,聘用后由市公安局根據(jù)實際具體確定為禁毒輔警、消防輔警或治安執(zhí)勤崗輔警。
報考者必須誠信報名。對弄虛作假、偽造證明材料等行為者,取消其報名、面試資格。
經審查,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由市公安局發(fā)給準考證。
三、 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一)筆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命題制卷,統(tǒng)一考試時間?紕展ぷ饔墒腥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
筆試科目:公安基礎知識(不指定用書)。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2015年7月4日上午9:30—11:0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依各報考者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面試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若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以試卷第一大題分數(shù)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若試卷第一大題分數(shù)又相同的,則以試卷第二大題分數(shù)高低順序確定面試對象,依此類推。
若報考人數(shù)少于招聘人數(shù),則按實際報考人數(shù)確定面試對象。
(二)面試。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公安局組織實施。面試內容主要是測試考生的報考動機、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與氣質。面試結果分為合格或不合格。若有自愿放棄面試或面試不合格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面試對象。經面試合格者,確定為體檢對象。
面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市公安局負責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規(guī)定執(zhí)行。若有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體檢人選。經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五、考察
考察由市公安局負責實施,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執(zhí)行計劃生育政策等情況,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資格條件。若有自愿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考察人選。經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對象。
六、公示
擬聘用對象在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公示,時間為3天。公示期間若發(fā)現(xiàn)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不再遞補擬聘用人選。
七、聘用、管理、待遇及要求
(一)聘用。擬聘用對象在公示期滿后未出現(xiàn)異議的,由市公安局審批聘用。受聘人員與市公安局簽訂臨時用工合同。若受聘人員原屬國有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應與原工作單位辦理終止任用關系相關手續(xù)。
(二)管理。受聘人員的身份為市公安局臨時聘用人員,不列入公安序列編制,不具有人民警察(公務員)身份,不具備執(zhí)法主體資格。由市公安局負責調配、指揮和管理,輔助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從事治安巡邏、打擊涉毒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區(qū)安全及交通秩序、視頻監(jiān)控、消防安全監(jiān)督管理等工作。
(三)待遇。受聘人員每月工資2200元,并按國家有關政策享受基本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待遇。
(四)要求。受聘人員應認真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服從市公安局的調配、指揮和管理。否則,市公安局予以解聘。
八、其他注意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
(二)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和體檢等環(huán)節(jié)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遺失不補?忌鷧⒓涌荚嚂r,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公告及報考相關要求,由普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普寧市公安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