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jù)《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2005年6號令)、《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fā)[2011]46號)和《蘇州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蘇辦發(fā)[2011]27號)有關規(guī)定,經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下屬事業(yè)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xiàn)將《簡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法犯罪記錄,并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必備的身體條件和招聘崗位所規(guī)定的具體資格條件。
(二)2015年未就業(yè)應屆畢業(yè)生和社會在職人員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1月14日以后出生),戶籍地須在蘇州市區(qū)。碩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0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學歷和學位的應聘人員,年齡須在45周歲及以下。具有研究生學歷及以上的應聘人員不受戶籍地限制。
(三)招聘崗位其他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止2015年11月14日前,在各類機關和企事業(yè)單位的累計工作經歷。如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要求的,即起算時間為2013年11月14日前,以此類推。靈活就業(yè)、個體經營的人員,也可視為具有工作經歷,其工作經歷時間自登記靈活就業(yè)并審批確認或營業(yè)執(zhí)照頒發(fā)之日算起。在全日制院校就讀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報名:
(1)現(xiàn)役軍人;(2)在讀非應屆的普通高校生;(3)被辭退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yè)身份的工作人員;(4)在國家法定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人員;(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條件詳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和注意事項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傳真、信函、電子郵件、電話等其他方式。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4日8:30——15:30;
2、報名地點:蘇州市人才市場(干將西路288號)。
3、咨詢電話:69291196、69291197。
(二)報名程序
1、應聘人員選擇崗位。報名者選定應聘崗位后,向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以下簡稱招聘單位)出示應聘材料的原件(交復印件1份)。
2、招聘單位資格初審。經招聘單位初審,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報名者填寫《報名資格審查登記表》一式二份(另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3、驗證登記。經招聘單位初審合格的報名者持《登記表》和應聘材料原件,分別到指定的“驗證登記處”進行驗證。驗證合格的報名者當場辦理登記和繳費手續(xù),并將《登記表》1份交登記處(另附身份證復印件1份和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1張),另1份《登記表》返還招聘單位。
(三)報名注意事項
1、2015年未就業(yè)應屆畢業(yè)生須出示:①簡歷;②身份證;③學生證;④所在院校畢業(yè)生就業(yè)主管部門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空白);⑤在校期間所學課程成績單的原件、復印件;⑥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證明)的原件、復印件;⑦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
2、社會在職人員須出示:①身份證;②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③學歷(學位)證書;④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資格證書(件)的原件、復印件;⑤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可以勞動(聘用)合同或社保繳費清單代為證明。
3、歸國留學人員須出示:①簡歷;②身份證;③戶籍證明(戶口簿);④應聘崗位所需的其它相關獲獎證書、資格證書(證明)的原件、復印件;⑤個人近期同底1寸證件照3張;⑥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相關事項
1、報名者須對照本《簡章》規(guī)定的招聘崗位和招聘條件如實申報,所提供的應聘材料必須齊全且真實有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報名者凡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報考的,一經查實,隨時取消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2、每個報名者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無效。本次招聘筆試設開考比例為1:3。
3、本人不能到現(xiàn)場報名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報名。相關材料和證書(件)須符合本《簡章》的規(guī)定要求,代報名人另須出示其身份證件。
4、凡報名者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或主管部門直接分管領導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當回避。
五、筆試
報名材料經蘇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組織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筆試。
(一)筆試的時間、地點和形式、內容
1、筆試時間為2015年11月21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15年11月19日-20日(09:00-17:00)。地點: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人事教育處(蘇州市平瀧路188號1606室)。
3、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筆試法,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行政職業(yè)能力傾向測試,筆試不指定復習教材。
(二)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及合格分數(shù)線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一位小數(shù),第二位四舍五入。筆試設合格分數(shù)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但不得低于50分。在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不足3倍時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shù)進入面試,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三)筆試成績查詢
1、筆試成績查詢時間:2015年11月27日09:00—12月1日17:00。
2、筆試成績查詢網址: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http://www.suzhoufda.gov.cn/)。
六、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告知,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
3、面試成績的計算。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shù)點后一位小數(shù),第二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shù)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占招聘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如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者在前,如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的,則另行安排加試。加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后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網上公示詳見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官網(http://www.suzhoufda.gov.cn/),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在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jù)招聘計劃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招聘崗位條件中對身體條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體檢不合格者不得錄用。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未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處理。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資格復查和考核(考察)
招聘單位對通過考試并且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聘用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guī)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yè)、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市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忌鐚己私Y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提出復核申請,經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xù)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xiàn)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同意,報市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也可以決定不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錄取和聘用
各招聘崗位擬錄取人員名單,在招聘單位張榜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經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審核同意后報市人社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xù)。
錄取人員應在規(guī)定時間內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協(xié)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xù)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招聘單位與新聘用人員訂立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3年。初次就業(yè)的工作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與監(jiān)督
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jiān)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guī)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jiān)督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jiān)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jiān)督舉報電話:68125855。
十一、本《簡章》由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12-69291196、69291197。
蘇州市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