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學院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一、招聘單位簡介
泰山學院是2002年3月經教育部批準設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自1958年開始舉辦高等教育,其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05年(清光緒三十一年)創(chuàng)辦的泰安府官立師范學堂。學校占地1445畝,建筑面積5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9600萬元,圖書165萬冊。學,F有專業(yè)技術人員1038人,其中具有博士、碩士學位人員660人,教授、副教授321人,專兼職研究生導師38人。有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政府特貼專家,山東省重點學科首席專家、省突出貢獻專家、省中青年學術骨干、省優(yōu)秀教師、省教學名師及各類專業(yè)技術拔尖人才40人,F有本科專業(yè)59個,全日制普通在校生1.85萬人。有省級重點學科(實驗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個。學校承擔教育部大學英語教學改革示范點和綜合改革試點專業(yè)項目,省級教學質量工程建設成效顯著:本科特色專業(yè)6個、人才培養(yǎng)模式創(chuàng)新實驗區(qū)和實驗教學示范中心各1個、優(yōu)秀教學團隊5個、本科精品課程25門、雙語教學示范課程3門、教學名師9人。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5〕12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我校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級專業(yè)技術崗位工作人員12人。具體崗位及條件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4.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
5.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69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通過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www.sdhrss.gov.cn)和泰山學院網站(http://www.tsu.edu.cn)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報名方式:采取發(fā)送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
符合崗位需求的應聘人員按要求如實填寫應聘材料并通過電子郵件的方式報名(郵件附件內容應小于5MB),電子郵箱地址為tsxygkzp@163.com,郵件主題為“應聘崗位+應聘專業(yè)+姓名”(如:教師1新聞與傳播學專業(yè)張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時間:信息發(fā)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
報名材料:
(1)有本人簽名的《泰山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承諾書》(附件2,以登記表+姓名命名,簽名后掃描)、《泰山學院應聘人員信息表》(附件3,以信息表+姓名命名),所需材料須填寫完整;
(2)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掃描件;
(3)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提交身份證和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由所就讀學校研究生院(處)開具的授予何種專業(yè)學位證明)掃描件,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4)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5)在職人員應聘的,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掃描件;
報名材料一經學校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兼報者取消應聘資格。報名結束后,按照實際應聘人數組織面試工作。
2.資格審查
學校在報名期間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初審,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者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本人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逾期不到者視為放棄應聘。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fā)現取消資格。
(三)面試
根據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guī)定,經批準,面向博士的招聘采取簡化程序直接面試的方式組織。
面試采用試講、答辯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yè)理論水平、教學能力和科學研究能力等。
面試時間為20分鐘,其中15分鐘試講,5分鐘答辯。面試總分為100分,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方可進入考察范圍。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2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學校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疾旄鶕䦛徫粭l件要求采取查閱檔案、座談等多種方式進行,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相關信息、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體檢一般應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執(zhí)行,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對放棄考察、體檢資格或考察、體檢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聘用
對面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統(tǒng)一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審核備案,符合聘用條件的,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憑《事業(yè)單位招聘人員備案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國家、省和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六、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人:王建國
聯(lián)系電話:0538-6713599
郵箱:tsxygkzp@163.com
學校網址:http://www.tsu.edu.cn
地址:山東省泰安市東岳大街525號泰山學院人事處
郵編:271000
七、其他
未盡事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2015年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fā)〔2015〕12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附件:1.省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
2.泰山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登記表及承諾書
3.泰山學院應聘人員信息表
泰山學院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