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招聘信息
2016-03-21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是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研究首都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協調發(fā)展的中長期戰(zhàn)略規(guī)劃;研究在改革、發(fā)展、實踐中所遇到的重大理論問題和實際問題,為市委、市政府的科學決策提供理論支持。單位性質為財政補助(全額撥款)正局級事業(yè)單位。
根據我院工作需要,現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具體崗位專業(yè)要求、資格條件、招聘程序等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專業(yè)要求
1、辦公室管理崗位1人,中共黨員,行政管理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2、科研處科研管理崗位1人,文學、經濟管理或社會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3、計財處會計崗位2人,財務會計等相關專業(yè),會計中級及以上職稱,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會在職人員;
4、圖書信息中心信息情報服務崗位1人,信息情報學或戰(zhàn)略情報學專業(yè),碩士研究生學歷的社會在職人員或北京生源應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從事社會科學相關工作;
(三)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身體條件及其他資格條件;
(四)社會在職人員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
(五)截止本公告發(fā)布之日,應聘的社會在職人員須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與招聘職位相關工作經歷,且具有北京市戶口、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
(六)會計崗位應聘人員要求:熟悉國家相關財務制度、稅收法規(guī),掌握財務相關的會計準則;能熟練運用財務軟件和相關的辦公管理軟件,能夠辦理財務報銷業(yè)務、會計憑證和報表的編制等工作;優(yōu)先考慮具有5年以上企事業(yè)單位財務會計崗位工作經驗人員;
(七)具有擬招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應聘人員填寫《北京市社會科學院應聘人員簡歷》,并與以下材料發(fā)送至指定郵箱。招聘部門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初審,受理報名(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1、時間:2015年3月22日——4月6日
2、報名所需材料(電子版:掃描件或照片格式):
⑴、身份證,戶口;
⑵、學歷、學位證書及職稱證書;
⑶、其他能說明工作能力的材料等。
3、招聘部門郵箱
辦公室bassbgs@163.com
科研處basskeyanchu@163.com
計財處bassjcc@163.com
圖書信息中心basstsxx@163.com
(二)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考試內容以崗位要求的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為主。
2、面試
面試重點考察應試者的專業(yè)素質、業(yè)務水平及其他綜合能力。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綜合成績
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4:6的比例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三)考核、體檢和公示
根據每個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1︰1的比例確定擬參加體檢人員,參照公務員錄用有關體檢標準統(tǒng)一組織體檢。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不能按時完成體檢的,視為本人自動放棄。考察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
人事處將考核和體檢均通過的擬聘人員信息在本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入手續(xù)。
應聘人員應按照我院規(guī)定的時限及要求,配合完成考核、體檢及調入等工作,未能按照規(guī)定時限和要求完成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須完整提供真實、有效的個人信息以及證書、證件等相關材料。凡與報名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偽造相關材料者,一經發(fā)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xù)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四、單位地址及聯系電話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qū)北四環(huán)中路33號
電話:010—64859050
聯系人:李力強
北京市社會科學院人事處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