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關于印發(fā)〈2013年撫順市市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撫人社發(fā)〔2013〕26號)要求,團市委決定,所屬事業(yè)單位青少年宮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人員3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2、年齡須在30周歲及以下(1982年10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及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二、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辦法進行,開考比例為2:1,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人數(shù)的比例未達到開考規(guī)定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三、招聘步驟
1、發(fā)布公告
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fsrs.gov.cn)上公布團市委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計劃及相關信息表。
2、報名
1)報名采取本人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11月1日至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報名地點:市青少年宮辦公室(地址:撫順市順城區(qū)渾河北路22號,電話:024-53874005)。
4)報名費: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重新復核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復函》(遼價函〔2010〕29號)規(guī)定,收取報名費50元∕人。
5)報名人員學歷和資歷等條件必須符合招聘崗位的要求,且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
6)報名時將現(xiàn)場照相,采集應聘者影像信息。
7)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由考生根據(jù)《招聘公告》認真填寫報考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報考人員要與所報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核實,確認本人符合該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在資格審查中一經(jīng)查實,一律取消其參加招聘資格。
8)報名人員應提交下列材料(所有復印件需用A4紙):
⑴報名表(附件1,考生需自行下載打印并填寫);
⑵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⑶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⑷已參加工作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9)考生自報名至考試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招考單位聯(lián)絡,因所留通訊工具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為2:1,筆試內(nèi)容為《職業(yè)能力測試》,時間為100分鐘,滿分為100分。筆試時間、地點在筆試準考證上明確,發(fā)放筆試準考證的時間、地點以電話形式通知應聘人員。筆試結束后,由團市委會同用人單位確定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成績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fsrs.gov.cn)上公示。
4、面試
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不予聘用。其中面談60分,由考生回答考官提出的有關問題;即興表演、演奏40分,由考生自定情節(jié)或曲目(小提琴自備)。
筆試、面試成績的權重比例為4:6,即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偝煽兂霈F(xiàn)小數(shù)時,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5、體檢和考核
依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根據(jù)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http://www.fsrs.gov.cn)上公示。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和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
考核工作由團市委和青少年宮共同組織實施。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核報考資格?己酥邪l(fā)現(xiàn)有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6、公示和聘用
體檢和考核合格后確定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撫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nèi),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予以聘用,由用人單位與其本人按照《撫順市事業(yè)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暫行辦法》(撫政辦發(fā)〔2005〕41號)簽訂《遼寧省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書》,連同考核材料和體檢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鑒證手續(xù)。公開招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其它
1、在招聘過程中,考生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和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因各種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的,可按照相關成績依次遞補。擬聘用人員公示后,因考生個人棄權等原因出現(xiàn)的崗位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2、為方便考生報考,加強對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監(jiān)督,設立政策咨詢和監(jiān)督舉報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024-53874005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24-52850110(市紀檢委)
024-52426132(市人社局)
024-52900006(團市委機關黨委)
本公告由共青團撫順市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件:1.2013年共青團撫順市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
2.2013年共青團撫順市委員會所屬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崗位信息表
共青團撫順市委員會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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