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屏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擬面向全市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自愿報名、考試考核相結合的辦法擇優(yōu)聘用。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員1名。
三、招聘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yǎng)、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品行端正;
(二)具有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下,具有宜賓市轄區(qū)常住戶籍;
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報考:
(一)曾受過各類刑事、治安處罰人員;
(二)曾被開除公職人員;
(三)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四)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五)違反有關規(guī)定不適宜報考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2017年5月31日至2017年6月2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屏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831—5720062,聯(lián)系人:蘭莎。
3.報名要求:報名者應如實填寫《報名表》(見附件),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3張1寸近期免冠照片。報名所需相關證件須一次性提供,報名后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由屏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公室、紀檢組進行,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都將取消其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相應損失和責任。
五、優(yōu)先條件
有體育、攝影、書法、美術、播音、演講等體育文藝特長、熟悉計算機辦公軟件操作者及駕駛技能的優(yōu)先聘用。
六、考試
考生人數與崗位名額達到3:1比例該崗位方可開考;報名者經資格審查初審合格后,方能參加考試?荚噷嵭泄P試一科。
筆試內容:簡單公文寫作、計算機運用、相關法律知識等相關內容。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由屏山縣工商局組織實施。
七、合同期限、待遇和管理
(一)工資待遇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給付。聘用人員確定后,試用期為一個月,雙方簽定試用期勞動合同;期滿后經考察,符合聘用條件的,本局將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xù)簽勞動合同)。
(二)本局不提供聘用人員食宿。
(三)因違法違紀、不服從管理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予以解除合同。用人單位因政策原因或不可預見因素,不能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合同自行終止,按《勞動合同法》等有關規(guī)定計發(fā)經濟補償。
八、紀律與監(jiān)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人事工作紀律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聘用的人員,一經發(fā)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九、本公告由屏山縣工商局負責解釋。
屏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招聘報名表.doc
2017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