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核減天臺縣2016年教師招聘部分指標的公告
根據(jù)《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天臺縣教育局關于2016年教師招聘的公告》規(guī)定,“錄用崗位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按1:2及以上的比例開考,未達比例的相應核減錄用指標或不開考。其中,中小學語文、中學社會、中學政治、中學地理學科按1:1.5及以上的比例開考,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按1:3及以上比例開考,未達比例的相應核減錄用指標或不開考”。
經(jīng)研究,決定對以下錄用崗位指標進行核減。
招聘崗位 |
招聘 人數(shù) |
報名 人數(shù) |
核減 指標 |
核減后 指 標 |
中學歷史 |
1 |
0 |
1 |
0 |
特殊教育 |
2 |
2 |
1 |
1 |
紡織工程 |
1 |
1 |
1 |
0 |
小學心理健康 |
1 |
0 |
1 |
0 |
天臺縣教育局
天臺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