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縣教育事業(yè)可持續(xù)發(fā)展,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以及《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舉辦全國教育系統(tǒng)2016屆高校畢業(yè)生網上招聘活動的通知》精神,經研究,決定于2015年11月28日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嵊泗縣教育局下屬中學,均為從事公益服務的事業(yè)單位,經費形式均為全額撥款。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專業(yè)要求 |
學歷要求 |
中學語文 |
1 |
漢語言文學(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學英語 |
1 |
英語類(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中學地理 |
1 |
地理科學(師范類)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要求:在1985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5、戶籍要求:戶籍不受限制;
6、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師范類歷屆畢業(yè)生應具有教師資格證書;師范類應屆畢業(yè)生要求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7、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8、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yè)生;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及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3)在處分期間或雖未規(guī)定處分期限,但受警告處分未滿6個月,受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未滿12個月的人員;
(4)在人事考試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5)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5年11月26日。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與地點:
①時間:2015年11月28日 上午8:30—11:00;
地點:長春市國際會展中心(長春市會展大街100號);
②時間:2015年11月29日 下午1:00—3:30;
地點:吉林師范大學
(2)報名時,應聘人員應如實填寫并將填寫好的《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由應聘人員自行打印、粘貼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由應聘人員自行打。┙粓竺帯
(3)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含成績單)、普通話等級證書、師范類證明、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歷屆生報名時隨帶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獲獎證書、自薦材料等原件和復印件。
(4)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經報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如某一崗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5倍,為方便安排考試,按學校獎學金獲取數量及等級、是否擔任學生干部、是否中共黨員、社會實踐情況、各類榮譽獲得情況等進行篩選,按計劃招聘人數5倍比例確定參加考試對象。面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在招聘過程的各個環(huán)節(jié)中,報考人員若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二)考試
考試采用面試、說課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說課測試成績滿分均為100分,并分別按30%、70%計入總成績。
1、面試
面試主要測評應聘人員適應崗位要求的專業(yè)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以及求職動機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列入說課測試對象。
面試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3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說課測試人員名單。如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按實際參加人數確定。
2、說課測試
說課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面試成績×30%+說課測試成績×70%”的辦法計算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
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等,以說課測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并按照有關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4〕149號)執(zhí)行。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適時組織實施,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遞補后再出現放棄或不合格情況的,不再遞補。
(四)公示、聘用
1、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嵊泗縣教育局網站、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擬聘用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guī)定發(fā)放《擬聘用通知書》。擬聘用人員持《擬聘用通知書》于規(guī)定時間內到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報到并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其聘用資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未能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考職位規(guī)定的學歷證書,取消其聘用資格。
2、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見習期)。試用期(見習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五)其他
1、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嵊泗縣教育局網站 :http://www.ssjy.net/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lsb.shengsi.gov.cn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嵊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3、咨詢電話: 嵊泗縣教育局0580-5086282、0580-5088397
附件1:《嵊泗縣教育局組團赴外現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
附件2:報考誠信承諾書
嵊泗縣教育局
嵊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