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tǒng)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10月21日9:00-10月23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16:00。
審核時間:2016年10月21日9:00-10月24日11:00。
報名地址:高青教育網(http://www.gqedu.net/)“公示公告”欄。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有關電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核心條件;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guī)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要按規(guī)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tǒng)時間為準)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其他應聘條件有關證件材料的照片可暫不上傳,待現(xiàn)場資格審查時提交驗看。
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為保護應聘人員的個人隱私,報名信息中將不再涉及聯(lián)系電話等個人信息。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統(tǒng)一在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gqedu.net/)發(fā)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2、網上初審:縣教育局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并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許應聘者補充后再次提報。對通過網上初審的人員,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報名網上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應按規(guī)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繳費成功后,應聘人員于2016年11月7日-9日登陸網站打印《2016年高青縣教育系統(tǒng)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應聘2016年高青縣教育系統(tǒng)位公開招聘誠信承諾書》和筆試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10月24日下午14:00-16:00到高青縣教育局(高青縣城青城路65號)311辦公室辦理現(xiàn)場確認手續(xù)。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yè)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原件、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shù)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將不能改報,做退費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