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事廳關于印發(fā)<遼寧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fā)〔2007〕1號)、《中共遼寧省委組織部、遼寧省人社廳轉發(fā)中組部、人社部<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遼人社發(fā)〔2011〕9號)和《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政府機關公務員和省政府所屬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權限的通知》(遼政辦發(fā)〔2017〕61號)等規(guī)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和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均可報名應聘。
二、招聘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年滿十八周歲,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應聘人員年齡原則上不超過35周歲(1982年8月3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崗位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崗位要求的年齡條件執(zhí)行。
應聘者的工作經歷計算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其它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日期為報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畢業(yè)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獲得國家教育部認證。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可先行報名及考試,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并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的,可按規(guī)定聘用,否則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崗位均采取考試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員崗位信息在遼寧人事考試網(http://www.lnrsks.gov.cn/)和我單位官方網站(http://www.lnnu.edu.cn)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報名時間: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符合我單位招聘條件的應聘者填寫《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發(fā)送到崗位序號對應的郵箱地址(詳見報名表備注)。
報名實行誠信承諾制度,報名者填報的信息應真實有效,如發(fā)現材料虛假者隨時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當考試考核崗位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2:1時,將取消或削減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報考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guī)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報名結束后我單位會在遼寧師范大學網站(http://www.lnnu.edu.cn)發(fā)布報名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初審通過的考生根據通知,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現場資格審查,未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
(三)資格審查
我單位將嚴格按照公告及崗位資格條件,對考生報名資格進行審查確認。主要審查報名者提供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資歷和其他條件要求的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一經發(fā)現考生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考生考試和應聘資格。筆試成績公布后,將對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進行資格復查。資格審查時間及相關事宜將在我單位網站公布。未在規(guī)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環(huán)節(jié)。
(1)筆試
專任教師、會計、實驗技術、圖書資料等專業(yè)技術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教學能力等,筆試內容為本專業(yè)(行業(yè))的專業(yè)知識、專業(yè)技能等,筆試科目為一科。管理崗位和輔導員崗位主要測試應聘者的行政能力、分析能力、綜合素質等,筆試科目分為行政職業(yè)能力測試和崗位知識能力測試兩科。測試兩科的成績按照5:5的比例計入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
筆試的要求、時間、地點和筆試成績將通過我單位官方網站公布。
筆試結束后,我單位對成績進行匯總分析,上報主管部門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
(2)面試
按照招聘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名單。未達到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參加面試;最后一名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面試前,學校進行應聘資格復查。因應聘者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遞補工作原則上在資格審查結束后的3個工作日內完成。若面試人員已公布,遞補面試人員來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單位向其他進入本崗位面試的應聘者說明情況。遞補后未達到規(guī)定的面試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注重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和崗位職責特點,體現對選聘人員任職條件的要求。面試相關事宜和參加面試人員名單將在單位網站公布。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不能聘用。
筆試、面試成績按5:5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總成績完全相同者以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名次,如果筆試、面試成績完全相同者則增加一輪面試加試環(huán)節(jié),總成績在我單位網站公布。
專任教師、會計、實驗技術、圖書資料等專業(yè)性較強的崗位由基層單位面試和學校面試兩部分組成。專任教師崗位基層單位面試形式為說課、學術答辯和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授課能力、專業(yè)知識和科研潛力等;會計、實驗技術、圖書資料等崗位基層單位面試形式為學術答辯和技能測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專業(yè)知識、職業(yè)素質和綜合能力等。管理崗位和輔導員崗位由學校組織面試。學校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主要考查應聘者的職業(yè)素質與綜合能力等。
面試時間以學校網站公布時間為準。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員名單在我單位網站公布。
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yè)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10〕22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等有關規(guī)定組織實施。對身體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崗位,參照《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執(zhí)行。
體檢由我單位統(tǒng)一組織在具有公務員考錄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體檢經驗的三級甲等醫(yī)院進行。
應聘者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要求復檢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單位提出。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復檢將在應聘者提出申請的7個工作日內安排。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考察人員。
(六)考察
由主管部門會同我單位對擬考察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實地調查了解,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疾熘邪l(fā)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七)公示與聘用
擬聘人員信息統(tǒng)一在遼寧人事考試網和我單位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學校對公示無疑義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對于公示有疑義的人員學校將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初次就業(yè)簽訂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按規(guī)定執(zhí)行。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的監(jiān)督。報考者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一經發(fā)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應聘人員須知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考生在報名到擬聘人員公示(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以便我單位聯絡,因所留通訊方式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3.在招聘期間,應聘者如不按規(guī)定參加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xù)等,視為自動棄權。
4.在體檢和考察環(huán)節(jié),因體檢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學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等額遞補,并報請省教育廳、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進行審核?偝煽儾⒘姓,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僅遞補一次。
5.應聘者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以及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一經發(fā)現,取消應聘資格,如果已經聘用的,解除聘用關系。
七、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執(zhí)行。
報名咨詢電話:0411-82158439、0411-82159599
紀律監(jiān)督電話:0411-82158313
附件1: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
附件2: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報名表
遼寧師范大學
2017年8月28日
附件1:遼寧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計劃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