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寶安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5月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公告
為補充工作人員,深圳市寶安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2018年5月公開招聘教師75名,具體崗位見《深圳市寶安區(qū)區(qū)屬公辦中小學公開招聘常設崗位教師崗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條件及有關要求
(一)招聘對象
2018年8月31日以前畢業(yè),符合本公告及報考崗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崗位基本聘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我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和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崗位表》所規(guī)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要求
1.畢業(yè)生界定
本公告所稱畢業(yè)生均指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并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畢業(yè)的畢業(yè)生,此類人員考試入圍的,報到時必須提供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
2.招聘范圍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崗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的崗位,限深圳戶籍人員(深圳戶口本落款時間須為2018年5月7日前)報考;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的深圳高校2016、2017、2018年的畢業(yè)生;
(2)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2016、2017、2018年的畢業(yè)生;
(3)在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累計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雇員雇用時間可視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計算),且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8年5月7日(下同);
(4)2018年5月7日前,本市戶籍人員的非深戶配偶(結婚證落款時間和深戶配偶入戶時間均為2018年5月7日前),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是否符合隨軍條件須到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軍官轉業(yè)安置處進行認定,咨詢電話:0755-88123495)。
3.報考學歷
(1)市外戶籍人員(不含視同深圳戶籍人員)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
(2)考生的學歷、學位須與崗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要求高學歷的崗位,高學歷可以報考要求低學歷的崗位,但必須符合崗位表中相應學歷的專業(yè)和學位要求及其他資格條件。如:崗位要求最低學歷本科、最低學位學士,本科和研究生專業(yè)均要求數學,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數學,應具備相應的碩士或博士學位;如考生的研究生專業(yè)為非數學,本科專業(yè)為數學,還應具備相應的本科學位。
招聘崗位最低學位要求為“不限”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3)崗位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需具有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其他學歷的不能報考。即考生必須為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tǒng)一招生計劃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的學歷和學位,具有全國統(tǒng)一的派遣報到證,考生報考學歷為成教、自考、電大、業(yè)大、函授、在職黨校等在職學歷的不符合條件。如:最低學歷為本科,最低學位為學士,專業(yè)為數學,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取得數學本科畢業(yè)證及相應學位證,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取得數學研究生畢業(yè)證及相應學位證,具有相應的全國統(tǒng)一派遣報到證且符合公告及崗位各項要求的方能報考,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的不能報考。
崗位未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歷的,深圳戶籍人員(含視同深圳戶籍人員)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yè)大、函授、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且符合崗位及公告各項條件的,可以報考。市外戶籍人員符合對市外人員基本學歷要求且符合崗位及公告各項條件的,也可以報考。如:某崗位戶籍要求為市內外,崗位最低學歷本科,專業(yè)為數學,則報考該崗位的深圳戶籍考生(含視同深圳戶籍人員)有數學本科畢業(yè)證且符合崗位及公告各項條件的可以報考,但市外戶籍人員還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的本科(含)以上學歷和學士(含)以上學位。
4.報考專業(yè)
(1)報考者的所學專業(yè)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相符。專業(yè)是否相符可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yè)目錄》(附件2)。
(2)所學專業(yè)必須與崗位要求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崗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yè)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yè)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專業(yè)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5.報考年齡
在《招聘崗位表》“與崗位有關的其它條件”中有年齡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崗位表》要求的年齡報考;其他條件中沒有年齡要求的,報考年齡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77年5月7日之后出生)。已超過40歲且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中小學臨聘教師,可按其在我市公辦中小學的從教年限予以抵減,每從教滿1年(含學年)抵減1歲,抵減后不超過40歲的,視同符合年齡條件。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參加我市機關事業(yè)單位招聘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在限制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guī)定學習內容的結業(yè)生、肄業(yè)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yè)生;
5.現役軍人;
6.未經現工作單位同意的深圳市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考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網上報名、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具體報名程序和方法見《考生服務系統(tǒng)網上報名操作說明》(附件5),也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
2.報考時間:2018年5月7日10:00至5月11日17:00。
2018年5月9日將公布一次無人報考的崗位(如沒有無人報考崗位,報名期間將不公布),5月14日將公布各崗位的最終報名人數。
2018年5月24日16:00至5月26日17:00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考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崗位(含我市市區(qū)同日舉行的事業(yè)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
2.嚴格按照崗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經人力資源部門認定為提供虛假資料報考、多次棄考等惡意報考、棄考的,指使、煽動他人惡意報考棄考擾亂招聘秩序的,將納入誠信檔案庫,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并及時接聽,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或無法及時聯系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4.報考人員必須在報名結束前盡快在網上打印報名表,以供資格初審時使用。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考場規(guī)則詳見準考證。筆試合格線由市人力資源保障局統(tǒng)一劃定。區(qū)人力資源局和教育局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單位以任何形式組織考前培訓。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聘的筆試為教育類,考題按3個不同學段的招聘崗位命制:分別為高中與職校、初中、小學。具體參見《招聘崗位表》。
共考兩科,一科為客觀題,一科為主觀題,最終筆試成績=(客觀題成績×50%)+(主觀題成績×50%);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guī)、教育基礎理論、教師職業(yè)素養(yǎng)和教學實施要求。
筆試內容范圍及考試大綱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
(二)筆試時間
統(tǒng)一安排在2018年5月27日(周日)。
分2場,上下午各1場。第1場為客觀題,筆試時間為10:00—11:30;第2場為主觀題,筆試時間為14:00—15:30。
(三)筆試地點
考場將實行隨機分配,具體安排及要求詳見準考證。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8年6月20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地點在公布筆試成績時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同時公布。
(二)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崗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5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崗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5倍,則該崗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資格初審當天規(guī)定時間前到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崗位資格初審結束。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當場發(fā)放面試通知書;審查不合格的,不予進入面試,并按同一崗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