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宿州教師招聘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選聘教師公告【12名】
2019宿州市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選聘教師12名公告,報名時間:2019年8月28日-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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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擬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2名教師,F(xiàn)將有關選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選聘計劃
詳見《宿城第一初級中學選聘教師崗位表》。
三、選聘對象和條件
1.正式在編在崗一線的教師;
2.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務實,具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心;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備初中以上教師資格證,且教師資格證科目與選聘崗位學科一致。選聘語文教師崗位的,還必須取得普通話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5.符合選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經歷。
公開選聘人員崗位表中的“年齡”中如“40周歲以下”為“1978年8月2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認定時間為報名截止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參加公開選聘: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2.因違法犯罪受到刑事處分的;
3.受黨政紀處分且尚未解除處分的;
4.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或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此次選聘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專業(yè)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等步驟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選聘相關信息在宿州市教體局、宿城第一初級中學校園網等相關媒體上統(tǒng)一發(fā)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8月28日-9月1日
2.報名方式和地點:
根據(jù)報考職位,在選聘單位進行現(xiàn)場報名。
具體地址:宿州市第一初級中學(宿州市澮水路629號)。
3.報名所需材料:①《宿城第一初級中學公開選聘教師報名表》(現(xiàn)場提供);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工作經歷證明);④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
每位報名者只能報考一個學科崗位。該崗位報名合格人數(shù)須大于該崗位計劃數(shù),方能達到有效競爭條件;若該崗位報名合格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崗位數(shù),則按照“報名合格人數(shù)-1”的原則重新確定該崗位計劃數(shù)。
(三)選聘辦法
本次公開選聘教師考試采取面試形式。崗位報名人數(shù)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進行面試;如某一崗位報名人數(shù)超過20人(不含20人),增加筆試環(huán)節(jié),按筆試成績前15名進入面試(其中崗位數(shù)為2人或2人以上的,按筆試成績前20名進入面試),入圍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不計入總分。
面試內容為無生上課和答辯,時間20分鐘,其中無生上課15分鐘,答辯5分鐘。面試時,考生按指定內容提前30分鐘做準備。
面試滿分100分,無生上課與答辯成績分別為80分、20分(合成后保留小數(shù)點后2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宣布面試成績。面試設定最低分數(shù)線6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shù)線的,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選聘崗位只有1人參加面試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本考場實際參加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平均分。
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面試的人員,取消其考試資格。面試時間、地點《面試通知書》為準。
(四)確定初選人員
根據(jù)考生面試總成績,按所報崗位學科計劃數(shù)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初選人員名單。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以無生上課成績?yōu)橐罁?jù),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五)體檢和考察
體檢工作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全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參加選調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內容為德、能、勤、績、廉和遵守憲法法律等情況,突出考察政治品質、道德品行、工作實績等。對體檢、考察合格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按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各遞補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對體檢、考察均合格的擬選聘人員名單,在宿州市第一初級中學校園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guī)定,選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四、紀律要求
選調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報考者要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選聘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及監(jiān)督舉報電話:
宿州市教體局:0557-3929826
宿城第一初級中學:0557-39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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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城第一初級中學
2019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