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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8〕24號)、《衢州市市本級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交流辦法(試行)》(衢市人社發(fā)〔2019〕128號)等文件精神,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5人,其中教研員崗位2人,教師崗位13人,具體計劃詳見附件1。
二、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面向全市范圍內具有事業(yè)身份的在崗在編專任教師。
(二)選調條件:
1.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guī),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品德優(yōu)良,作風正派,身體健康;
(2)具有相應學科教學工作經歷,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試用期);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到誡勉、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5)聘用后即形成《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guī)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6)按照崗位設置政策規(guī)定,對具有相應專業(yè)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進入單位后應根據單位崗位情況進行聘任,若不愿高職低聘的;
(7)尚在試用期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
(8)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選調崗位所列的專業(yè)要求根據崗位特點,參照教育部、2022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專業(yè)目錄等相關專業(yè)目錄進行設定。計算年齡、工作經歷、服務期等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
三、選調程序和組織形式
本次選調工作,按照發(fā)布公告、公開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及考察、討論公示、辦理交流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公告
通過衢州教育網(網址:http://jyj.qz.gov.cn/)、“三衢教育微”信公眾號統(tǒng)一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公開報名
1.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6月30日。
2.報名通過電子郵件或浙政釘發(fā)送至相應聯系人。
3.報名者需提交的材料:
(1)《衢州市市直學校(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需經工作單位同意后方可報名,掃描件);
(2)身份證(正反面)、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職稱證書、榮譽及獲獎證書等報名資格審核所需的原件掃描件。(工作經歷情況由衢州市教育局通過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tǒng)提取,無需提供)
以上材料匯總壓縮至一個文件夾,以“姓名+報考學校+報考崗位”命名。
(三)資格初審
用人單位對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初審,并以電話或浙政釘的方式將結果反饋給報考人員。資格初審通過人員可以參加考試。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按1:3開考;地理教研員崗位可按1:1開考。未達開考比例的核減相應崗位。
(四)筆試
教師崗位需要筆試,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yè)知識。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筆試由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疫情影響,可以采用線上形式進行。
(五)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教師崗位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需求人數1:5比例(崗位計劃超過2人的按1:3)確定入圍參加資格復審對象,入圍成績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圍資格復審。入圍人數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資格復審對象。缺考、筆試成績?yōu)榱惴只蛟诳荚囍杏羞`紀違規(guī)行為被取消成績者,不得入圍資格復審。教研員崗位,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直接按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負責。復審需提交報名表(工作單位同意簽章原件)和其他報名所需材料(證件需提供原件審核)。資格復審通知將在衢州教育網發(fā)布,請報考人員密切關注并及時登錄查詢。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選調資格。放棄資格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可以依次遞補,并及時安排資格復審,面試前48小時內不再遞補。
(六)面試
主要考察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面試總分100分,合格分70分。
面試形式:教研員崗位一般采用半結構化面試形式;教師崗位一般采用試講和答辯形式。
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實施。
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因疫情影響可以采用線上面試。
(七)考核、體檢
考核、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會同用人單位實施。
面試結束后,教師崗位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總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數),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教研員崗位按面試成績作為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入圍考核對象。同分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入圍。
考核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及衢委辦〔2007〕90號文件要求,結合事業(yè)單位招聘的基本條件和用人單位招聘崗位要求的具體條件和標準執(zhí)行。主要考核人選與崗位的適應度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表現,并聽取單位意見。入圍考核人員須在公布名單后5個工作日內,提供所在單位同意考核的書面證明,逾期未提交的,視作放棄選調資格。
考核結束后,遴選單位按照人崗相適原則,根據考核情況和崗位要求,綜合考慮各縣(市、區(qū))教育系統(tǒng)教師流動承受能力,不唯分取人,擇優(yōu)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放棄考核、體檢或考核、體檢不合格可依次遞補。
(八)討論公示
主管部門黨委根據考核、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擬選調人選在市教育局網站、擬調入單位和擬選調人選現工作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辦理交流手續(xù)
公示期滿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調動的,將擬選調人選相關材料會同選調工作流程材料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按規(guī)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權限,辦理交流手續(xù)。
五、紀律要求
(一)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在整個選調過程中,要嚴肅考風考紀,杜絕徇私舞弊的現象,自覺接受考試對象、紀檢組織人事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嚴格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同時,嚴格規(guī)范開展組織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體檢考核等各環(huán)節(jié)工作,確保整個選調工作穩(wěn)妥有序,派駐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參與選調工作的監(jiān)督。對違反公開選調規(guī)定、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資格和選調資格。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嚴格追究責任。
(二)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整個選調環(huán)節(jié)。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選調資格。
(三)對選調崗位設定的專業(yè)、學歷及其他報考所須條件等要求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選調單位聯系(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本次公開選調的公告及過程相關信息在衢州市教育局網站公布,參加選調人員自行留意。
附件:
1.2022年衢州市市直學校(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計劃表.docx
衢州市教育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