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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yōu)化學校教師隊伍結構,解決部分學科教師緊缺問題,促進學校各項工作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經旗委、政府研究決定,同意我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經市委編辦批復,本次計劃招聘應往屆畢業(yè)生13名。其中:職高語文3人、職高英語2人、歷史1人、計算機網絡1人,物理1人、農學2人(其中釀酒專業(yè)一人),牧醫(yī)2人、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1人。專業(yè)要求詳見附件:《2023年度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申報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熱愛租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黨的教育事業(y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有強烈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能夠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職業(yè)行為十項準則》,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蚬ぷ鳎ù龢I(yè))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刑事處罰。
3.堅持黨的民族政策,牢固樹立正確的國家觀、歷史觀、民族觀、文化觀、宗教觀,自覺維護民族團結進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4.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
5.具有從事教育教學工作必備的能力和素質,掌握并能夠運用教育教學基本理論和技能,勝任招聘崗位教育教學工作的要求。具有與應聘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未獲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2022屆、2023屆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聘用人員上崗后先從事輔助性教育教學工作,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時間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6.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乙等及以上等級證書,應聘語文學科應具有普通話水平測試二級甲等及以上等級證書。
7.應聘文化基礎課教師,原則應具備普通高等學校本科畢業(yè)及以上學歷,并獲得相應學位,應聘專業(yè)課教師,有特殊技能的,學歷可放寬至專科畢業(yè)。
8.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含18周歲和35周歲),年齡計算日期從公告發(fā)布日計算。
9.獲得自治區(qū)職業(yè)技能比賽一等獎或受自治區(qū)級政府、自治區(qū)教育廳、自治區(qū)人社廳及以上表彰的技能型人才,學歷條件可以放寬至?;有三年以上企業(yè)工作經歷的,在面試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yōu)先錄用。
10.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以上條件中,應聘人員學歷學位取得日期截止到報名開始日前(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資格條件的取得時間要求為公開招聘報名開始日前(含招聘崗位表中要求的資格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專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應屆畢業(yè)生)。
2.試用期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事業(yè)單位人員(列編招聘)及服務期內的“特崗教師”。
3.巴彥淖爾市內公辦學校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或列編招聘暫未入編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
5.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6.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7.現役軍人。
8.應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的人員。
9.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應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分兩部分組成,第一步由領導小組先進入高校線下招聘,如不能如數招夠,第二步學校再通過發(fā)布招聘信息,從社會面招聘符合條件的應往屆畢業(yè)生。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高校招聘,由內蒙古師范大學就業(yè)信息網發(fā)布招聘公告;社會面招聘通過巴彥淖爾市教育局網站發(fā)布。
(二)報名方式
1.采取現場報名。(社會面招聘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現場報名時間和地點:2023年4月8日9:00至12:00,內蒙古師范大學賽罕校區(qū)球類館。優(yōu)秀畢業(yè)生可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現場報名,并按相關要求填寫《2023年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教師招聘報名表》。
資格審查
報名者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生證、個人簡歷、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在校成績單等報名所需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已經領取畢業(yè)證和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相關證書),往屆生還需提供檔案存放證明,由公開招聘小組現場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核確認,并對符合條件者安排后續(xù)面試。
(四)面試及相關要求
1.時間、地點: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資格審查通過后現場告知。應聘人員按照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且須在面試開始前半小時到達指定地點,未在規(guī)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的,取消面試資格。社會面招聘擬定面試地點在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校園內。
2.面試采取“試講+現場答辯”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人員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不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3.面試試題由考官組現場命題,采取現場打分方式,面試成績當場評定,當日內,同一崗位使用同一套試題,在同一考官組連續(xù)時間內進行。
(五)體檢、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如最后兩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的同一崗位人員,面試總成績出現并列并超出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的,按照面試程序重新加試一場,加試分數高者確定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下列工作由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會同相關部門共同完成。
1.體檢
(1)體檢工作在教育局紀檢組監(jiān)督下組織,到指定的醫(yī)療體檢機構進行。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通用標準和操作手冊執(zhí)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者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進行體檢,因應聘者個人原因未按時完成體檢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體檢時,要做到認真負責、組織嚴密、程序嚴格、公開透明。應聘者需要進行復檢的,要及時通知應聘者進行復檢。
(3)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實情況等導致體檢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4)體檢醫(yī)生與體檢應聘人員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guī)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體檢醫(yī)生和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嚴肅處理。
2.考察
(1)考察中檔案審核工作由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會同旗組織人社部門統(tǒng)一進行,認真審核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按實際情況填寫《巴彥淖爾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檔案審核情況登記表》并報旗組織人社部門備案。
(2)其他考察工作由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由組成2人以上考察組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認真全面考察。一般采取個別談話、實地走訪、審核人事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考察人員面談等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3)考察工作在體檢工作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完成。應聘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限內積極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應聘者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視為自動放棄。如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違紀查實取消資格等情況造成崗位空缺,可根據面試總成績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領導小組根據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在巴彥淖爾市教育局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
2.公示期間,對于反映應聘人員有關問題的舉報信、電話以及有關部門轉辦的舉報信,領導小組要認真登記,及時進行調查核實并將最終核實結果反饋舉報人和轉辦單位。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聘用合同中,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約定試用期并明確違約責任。用人單位與初次就業(yè)的新聘用人員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及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擬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資格:
(1)應屆畢業(yè)生未能如期取得畢業(yè)證、學位證的;
(2)辦理聘用備案手續(xù)前,已被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聘)用的(以備案或批準文件為準)以及錄取為全日制學生的;
(3)試用期間或期滿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
(5)擬聘用人員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指定地點報到的;
(6)對原有工作單位,尚在合同(聘用)期限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或因其他原因,不同意調檔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四、待遇與要求
招聘的教師享受國家在職正式教師待遇,并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實行一年試用期,一年內學?己肆己,學生、社會評價滿意,給予正式聘用,享受正式教師同等待遇,試聘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xù)聘。
五、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招聘需求做出調整,屆時將在相應網站發(fā)布相關公告。考生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須在整個招聘過程中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因個人原因造成信息溝通不暢而影響招聘結果的,責任自負。
(二)本次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yè)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三)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公開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huán)節(jié)及試用期間發(fā)現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四)本公告由杭錦后旗職業(yè)教育中心教師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五)咨詢電話
1.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咨詢電話:
0478-7931004,18604789477,18647883468
2.監(jiān)督舉報電話:0478-79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