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畢節(jié)市威寧縣2013年高中教師招聘簡章
一、公開招聘的工作原則及程序
公開招聘,嚴格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競爭、擇優(yōu)聘用原則。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核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監(jiān)督、公開聘用等方式進行。按照制定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及體檢、考核確定擬聘用人員、公開招聘結果、聘用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名額及職位
本次公開招聘名額為:威寧縣高中教師400名,具體職位及專業(yè)見《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附后)。
三、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及報名資格條件
1、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無違法違紀記錄,志愿到威寧自治縣從事城鄉(xiāng)高中教育教學5年及以上;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面扎實的學科理論知識,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yè)知識及工作能力,有強烈的事業(yè)心、責任感和敬業(yè)精神;
(4)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家庭精神病史,符合應聘崗位體檢標準要求;
(5)應聘崗位職責要求的其它條件。
2、報名資格條件
(1)全日制普通師范類專業(yè)(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教師不限師范專業(yè))應往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
(2)所有報考職位專業(yè)與所學專業(yè)必須一致(詳見職位表);
(3)年齡30周歲以下(198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4)其他條件詳見《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
3、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予報名
(1)在校期間曾受過紀律處分的;
(2)曾受過治安處罰或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受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4)已定向到縣外或定向到本縣具體單位的應屆畢業(yè)生;
(5)不能按照招聘程序及時提供報名所需材料的;
(6)本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在職在編的正式人員(含特崗教師及特崗計生人員);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所需材料
1、2013年招聘引進高中教師報名表;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費100元,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6張;
4、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聘用前必須提供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畢業(yè)證書、學位證原件以及個人學籍檔案,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畢業(yè)證書專業(yè)必須與報名時一致);往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五、考試內容及成績折算比例
1、考試分筆試和面試兩項,總成績?yōu)?00分。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按筆試成績1:1.5確定面試人員(筆試、面試及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同一職位出現末位分數并列時,以筆試成績從高到底確定聘用對象。
2、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高中知識(其中:報考職位序號為13—22的考公共基礎知識)。
3、面試內容為:所報學科高中階段教材,綜合考察教育教學能力。
六、報名時間及地點
1、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3月17日(貴陽報名點報名截止時間為3月15日)。
2、報名地點:貴州師范大學招生與就業(yè)指導處(報名時間2013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威寧縣職校。
七、招聘比例
報名人數與職位計劃招聘人數之比不低于3:1,即招聘人數不低于3:1開考和聘用。報名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達不到3:1比例時,計劃聘用人數予以減少或取消。
八、考試時間及地點
1、筆試時間:2013年4月13日上午9:00—11:00分。
2、領準考證時間及地點:2013年4月12日在威寧自治縣教育局。
3、筆試地點:威寧縣城(具體見準考證)。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審查
根據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職位數列入被審查對象,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審查工作。招聘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被審查對象。若招聘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三項分別都相同時,需重新組織面試,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列為被審查對象。
審查內容主要為遵紀守法情況、學籍情況、戶籍情況、單位證明等。在審查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在進入該職位面試的人員中,依次遞補考生參加審查(遞補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被審查對象。若遞補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三項分別都相同時,需重新組織面試,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列為被審查對象。)。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
2、有犯罪前科和嚴重的違法違紀行為,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的;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患有較嚴重遺傳、傳染性疾病人員或不能堅持招聘崗位正常工作的;
5、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6、受黨紀政紀處分未解除處分人員的;
7、使用虛假信息或報考專業(yè)與報考職位所需專業(yè)不一致的;
8、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的。
十、體檢
按招聘職位數1:1進入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以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3號)的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聘用資格,不遞補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一、簽約
應屆畢業(yè)生持就業(yè)推薦表和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初步簽約,往屆畢業(yè)生持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簽約,簽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擬聘用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簽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從進入該職位的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順延人員進行體檢和簽約(體檢和簽約程序同上),順延工作只能進行一次。若順延人員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時,以筆試成績高者列為被順延對象。若順延人員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三項分別都相同時,需重新組織面試,第二次面試成績高者列為被順延對象。
十二、聘用
1、所有聘用人員須在2013年7月30日前把學籍檔案交威寧自治縣教育局檔案室,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
2、經審核,確定擬聘對象,并由縣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在縣人民政府網站、教育局網站等有關媒體進行為期七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經公示無反映的,根據相關規(guī)定按職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和增員審批,簽訂聘用合同并經人社部門鑒證。一經聘用,五年內不準調離原聘用單位。
3、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學校統(tǒng)一辦理聘用手續(xù)。新聘人員全部納入事業(yè)編制,由縣財政統(tǒng)一撥付工資,新聘人員的社會保險事項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執(zhí)行。新聘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三、組織保障
為了保障此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威寧自治縣2013年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分別由自治縣委、自治縣人民政府分管和聯系人社和教育部門的領導分別任組長和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人社局,由人社局主要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人社和教育分管領導任辦公室副主任,相關股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負責招聘日常工作。
十四、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進行,堅持公開報名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三公開”制度,接受紀檢(監(jiān)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的發(fā)生。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若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規(guī)定或弄虛作假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
威寧自治縣2013年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3年2月25日
威寧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職位一覽表 | |||||
職位序號 | 職位名稱 | 職位 | 學歷 | 專業(yè) | 備注 |
1 | 高中語文教育教學 | 30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與文化傳播 | |
2 | 高中語文教育教學 | 29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漢語言文學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文學與文化傳播 | |
3 | 高中數學教育教學 | 3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教育 | |
4 | 高中數學教育教學 | 3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數學與應用數學、數學教育 | |
5 | 高中英語教育教學 | 28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英語、英語教育、應用英語 | |
6 | 高中英語教育教學 | 28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英語、英語教育、應用英語 | |
7 | 高中物理教育教學 | 30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物理學、應用物理學、物理學教育 | |
8 | 高中化學教育教學 | 2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化學、應用化學、化學教育 | |
9 | 高中生物教育教學 | 15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生物學教育、生物科學、生物科學與生物技術 | |
10 | 高中歷史教育教學 | 2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歷史學教育、歷史學 | |
11 | 高中地理教育教學 | 21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地理學教育、地理學、地理科學 | |
12 | 高中政治教育教學 | 2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與法律教育、政史教育 | |
13 | 心理學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心理學、應用心理學、心理咨詢、教育心理學與學生心理健康教育 |
|
14 | 高中體育教育教學 | 1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體育教育、民族傳統(tǒng)體育、競技體育、運動訓練 | |
15 | 高中美術教育教學 | 8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美術教育、美術學 | |
16 | 高中音樂教育教學 | 9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音樂教育、音樂、社會音樂、音樂表演 | |
17 | 高中舞蹈教育教學 | 7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舞蹈、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與健身技術、舞蹈表演與教育 | |
18 | 信息技術類 | 24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信息與計算科學、電子信息科學與技術、計算機應用技術、計算機應用與維護、計算機網絡與軟件應用、教育技術學、教育信息技術、電腦藝術與設計、圖形圖像制作、通信工程、計算機網絡技術、廣告電腦制作、計算機制圖、動漫設計與制作 | |
19 | 醫(yī)藥衛(wèi)生類 | 15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含護理學、臨床醫(yī)學 | |
20 | 幼教類(職校) | 3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 | |
21 | 農學類 | 2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農學、園藝、茶學、種植養(yǎng)殖、蔬菜生產與銷售、畜牧、農畜產品加工等及相關專業(yè)。 | |
22 | 旅游服務類 | 5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 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導游、餐飲管理與服務、烹飪工藝與營養(yǎng)、導游服務、飯店服務等及相關專業(yè)。 | |
合計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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