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進一步優(yōu)化結構,增強活力,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guī)定和單位用人需求,決定開展201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息烽縣201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筆試、面試或試教、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xù)的程序進行。
招聘工作在息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息烽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教師8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貴陽市息烽縣2013年下半年公開招聘中學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一)。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及以上應、往屆畢業(yè)生。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
3.具有相應層次相應專業(yè)教師資格證。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yè)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招聘一覽表》)。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10月11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7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和具有報考專業(yè)技術崗位相應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具有相應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也可放寬到40周歲(1972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年齡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10月11日。
6.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yè)高校畢業(yè)生到高校畢業(yè)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yè)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3年10月11日。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yè)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0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2.事業(yè)單位新招聘在試用期內以及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人員。
3.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截止2013年10月13日仍未取得畢業(yè)證的。
4.截止2013年10月1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yǎng)的。
6.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yè)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不符合招聘崗位相關條件和要求的。
10.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fā)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1.有法律、法規(guī)等規(guī)定不得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
1、報名時間:2013年10月11日-10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
2.報名地點:息烽縣永靖鎮(zhèn)虎城大道虎城大廈門13樓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3、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4、報名要求:報名人員需持畢業(yè)證、學位證,招聘崗位所需其他資格證、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冊(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留學回國人員還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在職人員需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中、小學教師需持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登記表(須按要求填寫清楚,信息填寫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為報名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交近期彩色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張。
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按照簡章和職位一覽表公布的條件和要求報名,并提供與之相符且真實有效的報名材料。如提供材料與報考崗位所需條件和要求不符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報名收費為100元/人,現場收取。
報名人員應確保所留聯系電話準確、暢通,因所留電話不準確或因考生原因造成無法聯系影響考試的,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
5、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后,方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3年10月14日9:00至16∶3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準考證發(fā)放時間為2013年10月28日—2013年10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6:30,考生憑身份證和繳費憑條領取準考證。領取準考證地點請報名時現場咨詢。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試教、體檢、考核等招聘環(huán)節(jié)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