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公開引進市外界首籍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公告
為加強我市教師隊伍建設,建立優(yōu)秀教師引進工作機制,充實亟需學科師資,經(jīng)界首市委2014年7月7日教育工作專題會議研究同意,公開引進市外界首籍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107名,現(xiàn)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優(yōu)化配置的原則。教師引進要根據(jù)全市教師編制及教育教學工作實際,合理配置教師資源。
2.堅持學歷合格,師德良好原則。
3.堅持相對穩(wěn)定,立足長遠的原則。
二、引進對象
界首籍或父母配偶在界首工作、生活的市外在編在崗財政全額供給的優(yōu)秀中小學幼兒教師。
三、基本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yè),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中學教師須具備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須具備大專及以上學歷;
3.中小學教師具有相應或以上層次的教師資格,幼兒園教師須具有幼兒教師資格;
4.在編在職教師,年度考核必須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教學能力強,工作業(yè)績優(yōu);
5.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截至2014年8月31日),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特級教師、中教高級教師、地市級及以上學科帶頭人、教壇新星或優(yōu)質(zhì)課競賽一等獎獲得者年齡放寬到38歲。
6、報考高中教師崗位的除具備高中教師資格外,必須有在高中學校任教一年及以上的經(jīng)歷(須提供任教學校證明并有校長簽字)。
四、崗位設置
根據(jù)我市學校編制及亟需學科情況綜合確定首次引進107名,具體學段、學科崗位見附件(界首市引進市外在編在崗教師擬設崗位匯總表)。
五、引進程序
1、報名。按崗位報名,每人只限報一個崗位(申報表附后,請自行下載填寫并經(jīng)相關單位同意蓋章后報名)。
報名時間:2014年7月25日——7月30日。
報名地點:界首中學(教師進修學校)。
報名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由教育、人社、公安等部門進行資格初審。
2、統(tǒng)一組織講課(滿分100分)。
資格初審合格人員于2014年8月3日——8月4日到界首中學(教師進修學校)領取授課證。
講課時間:2014年8月5日。
講課地點:另行通知。
各崗位按講課分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核人員。如所設崗位只報1名,講課分達到60分及以上即可進入考核。
3、考核。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單位,對入圍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引進,缺額按分數(shù)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資格復審:考核合格由教育、人社部門出具調(diào)檔函,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個人檔案。
5、公示。經(jīng)領導小組辦公室考核合格,確定擬引進人員,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6、經(jīng)市政府研究同意后,市編辦、市人社局、市財政局、市教育局分別按有關程序給予辦理相關手續(xù)。
六、有關要求
1.面向市外引進在編在職優(yōu)秀教師工作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認真操作,切實維護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guī)定、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除取消引進資格外,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2.凡不符合引進條件的,一律不予研究接收,任何學校一律不準先行借調(diào)。
3.嚴格編制管理,嚴禁超編制進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2)立案審查尚未結案的;
(3)曾受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4)其他不宜引進的。
5.引進的教師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到學校報到上班,否則取消其引進資格。
七、分配安置
1、分配按照報考崗位安排到各學校。
2、凡引進我市的各學段教師,待遇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特此公告
界首市引進市外界首籍在編在職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