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的簡章
根據(jù)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批準,沽源縣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20名。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涞挠萌藰藴屎汀肮_、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用人原則。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熱愛教育事業(yè),身體健康,誠實守信,品行端正,敬業(yè)愛生。
(二)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中:
1、在職高中學科教師:
(1)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第一學歷必須為直二本及以上學歷)、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高三畢業(yè)班教學經歷。
2、碩士研究生學歷畢業(yè)生:
(1)大學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或提供可網上查詢的高中教師資格證號;
(2)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在二級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級乙等以上;
(3)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3、應往屆大學畢業(yè)生:
(1)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直二本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或提供可網上查詢的高中教師資格證號;
(2)普通話水平:語文學科在二級甲等以上,其它科目在二級乙等以上;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應聘:
1、受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未成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開除公職的和受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或受行政記過及其以上處分未過處分期的(至報名日期);
4、其他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的。
崗位具體條件要求詳見招聘職位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fā)布招聘公告
2014年 10月 13日至10 月19日,通過沽源縣電視臺、沽源縣政府門戶網站等媒體向社會發(fā)布招聘條件、名額、報名時間、考試等招聘信息。
(二)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時間:2014年10 月20日至 10月 26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
報名地點:沽源縣第一中學辦公室,聯(lián)系電話:0313—5812544。
報名及考務費:每人100元。
報名要求:1、往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需攜帶畢業(yè)證、報到證、普通話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近期1寸同底免冠藍底彩照5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2、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時需攜帶畢業(yè)證、報到證、普通話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證、就業(yè)協(xié)議書(加蓋學校公章)、身份證或戶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A4紙)、近期1寸同底免冠藍底彩照5張,照片背面務必注明考生姓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委托他人報名者,被委托人應持本人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經初審合格人員需填寫《2014年沽源縣第一中學招聘高中教師報名登記表》,誠信承諾書,每人只限報考一個職位。
(三)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高中范圍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由沽源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領導小組共同組織實施。
筆試時間為:2014年 10月30日上午9:30-11:30 。地點另行通知。考生請于2014年 10月 29日到報名處領取準考證。
2、面試
面試采取試講的辦法進行,重點測試考生的專業(yè)素質(專業(yè)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以及語言表達、綜合分析和應變等方面的能力。滿分100分。面試合格線定為60分,面試由沽源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定為2014年10月29日上午8:30,地點另行通知。
考生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四、體檢、考核
體檢由沽源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合格人員到指定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體檢費用自理。
考核由沽源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高中教師領導小組統(tǒng)一組織,對擬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復審,在考核中發(fā)現(xiàn)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2014年應屆畢業(yè)生由于個人原因,未能取得畢業(yè)證的;
2、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
3、體檢不合格的;
4、在考核結束后30日內未能提供本人學生檔案的;
5、不符合本方案招聘條件的。
對弄虛作假和違反考試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
體檢、考核不合格形成的空缺,經招聘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可根據(jù)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按學歷高者優(yōu)先。
五、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滿后,對符合聘用條件者,擬聘用人員填寫《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xù)。被聘用人員執(zhí)行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標準,納入縣教育系統(tǒng)全額事業(yè)編制管理,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終止聘用。
六、招聘查詢
咨詢電話:0313--5812296 5812544
沽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