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屬處級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jù)《北京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京人社專技發(fā)[2010]10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屬處級事業(yè)單位實際工作需要,現(xiàn)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3名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本次公開招聘對象為社會人員及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敬業(yè)精神和道德修養(yǎng),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應聘教師類崗位人員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普通高校畢業(yè)生須在畢業(yè)前取得教師資格證);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報名時間及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6年4月20日9:00至5月2日17:00。
(二)報名方式:采取網上報名、網上資格審核、網上筆試確認、網上打印準考證的方式進行。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錄北京教育人才網(http://www.jyrc.com.cn)進入“北京市教育系統(tǒng)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服務平臺”(以下簡稱“公招平臺”),按操作要求進行網上報名。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名截止后,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直屬處級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小組根據(jù)招聘崗位的具體條件,對應聘人員網上提交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審查。應聘人員請于2016年5月6日至8日期間登陸北京教育人才網“公招平臺”查詢最終資格審查結果。
行政事務類(含管理崗及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下同)崗位,報考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低于1:3的崗位將取消筆試資格。
3、確認考試資格。請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在2016年5月9日9:00至10日17:00期間,登錄“公招平臺”點擊“筆試確認”,未按期確認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4、打印準考證。“筆試確認”的報考者,在2016年5月12日9:00至13日17:00期間登錄“公招平臺”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未按期打印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四、考試安排
(一)公共科目筆試安排
1、公共科目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為綜合知識測試,按行政事務類崗位和教師類崗位分別測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滿分為100分。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筆試時間及地點
考試時間:2016年5月14日(周六)9:00-11:00綜合知識測試
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查詢
應聘人員可于2016年5月27日之后登錄北京教育人才網“公招平臺”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4、打印成績單
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通過“公招平臺”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本人參加各單位資格復審、面試的憑證。
(二)資格復審
各招聘單位在2016年5月31日至6月3日對入圍面試人員進行現(xiàn)場資格復審,如有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自動放棄者,根據(jù)該職位公共科目筆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入圍面試,F(xiàn)場復審所需材料包括:
1、社會人員: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確認后的《應聘人員報名表》、成績通知單;
(2)本人戶口本(或戶口卡)和身份證;
(3)國家承認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
2、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
(1)網上報名系統(tǒng)確認后的《應聘人員報名表》,成績通知單;
(2)本人身份證;
(3)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畢業(yè)生成績單和就業(yè)主管部門蓋章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
(4)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要求的有關證明材料(如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
上述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三)面試
1、行政事務類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5比例的,可按實際入圍面試人員且不低于1:3的比例進行面試,行政事務類崗位實際入圍面試人員低于1:3的崗位將取消面試資格。
2、教師類崗位: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達不到1:5比例的,可按實際入圍面試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人員名單請登錄“公招平臺”查詢。面試將全程錄像錄音。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
五、體檢
面試結束后,在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根據(jù)考生綜合成績排名順序(成績排名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六、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
各招聘單位按照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情況將在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網站和北京教育人才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一經開始,如再出現(xiàn)招聘崗位人選空缺情況,不再順延。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調入手續(xù)。
七、其他規(guī)定
考生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本次公招全過程,如出現(xiàn)證明材料與報考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對于證明資料造假的考生將通報其所在單位或學校。
“公招平臺”技術咨詢電話:010-68988992
附件:《北京市教委直屬處級事業(yè)單位2016年公開招聘職位信息匯總表》
北京市教育委員會人事處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