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2017年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師范大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浙江師范大學是以教師教育為主、多學科并舉的綜合性省屬重點大學,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學校本部位于金華市,另設杭州校區(qū)。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非教學崗位共13人,其中輔導員崗位8人(含杭州校區(qū)1人),其他專業(yè)技術崗位4人,管理崗位1人。
(二)招聘對象范圍
輔導員崗位、管理崗位定向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同期留學歸國人員視同對待。其他崗位不限定招聘對象。
應屆畢業(yè)生、留學歸國人員應確保在參加資格復審時取得就讀高校核發(fā)的應屆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對其學歷、學位證書的審查延后至報到時(原則上要求在2017年7月前)。
聘用人員必須在2017年8月底前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或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與招聘單位協商不成,無法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xù)的,招聘單位有權不予保留聘用資格。
(三)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招聘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浙江師范大學2017年招聘崗位表(非教學科研崗位)》(附件1)。
(四)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有關專業(yè)條件要求,一般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自主認定。
2、輔導員崗位考慮到工作期間入住學生公寓、保持同類崗位人員性別結構平衡以及未來培養(yǎng)需要,根據性別分別確定招聘人數。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本次招聘全部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不接受其他形式報名。不收取報名費。
報名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月3日下午17:00。
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時間內,登陸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人事招聘系統(tǒng)網址:http://61.153.34.22:9082/hr/index.asp,實名注冊本人報名信息,申請應聘崗位,并在附件中上傳本人身份證原件掃描件。在通過資格審查后,不得變更申報崗位,請報名者考慮成熟后填報。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否則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報名材料投送成功與否,以網站報名狀態(tài)顯示信息為準。
2、資格初審。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名后,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應聘人員可通過登陸網站自行查看審核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3、現場確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于筆試前一天來校進行現場確認,憑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組成。滿分均為100分。筆試和面試在綜合成績中分別占40%和60%。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筆試日期初定于2017年1月7日,具體時間和地點安排將在網上公布。
筆試主要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崗位相關的基本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筆試結束后,輔導員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其它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面試人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在網上公布。
2、面試
面試日期將安排在筆試后1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入圍面試人員需準備本人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yè)生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和《就業(yè)協議書》原件)及崗位所需的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備查。證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屆時將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考查內容為對崗位認知程度、勝任力和綜合素質。
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與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1:1比例確定各崗位入圍體檢與考核人選名單。
體檢、考核工作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相關辦法進行。被考核對象要求出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四)擬聘用人員公示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網站(http://rsc.zjnu.edu.cn/);
2、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機關事業(yè)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一般僅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浙江師范大學監(jiān)察處(紀委辦):0579-82282319;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直接咨詢。
通訊地址:浙江省金華市浙江師范大學人事處人事科(郵編:321004)
咨詢電話:0579-82283073(人事處吳老師、張老師)
附件:浙江師范大學2017年招聘崗位表(非教學科研崗位)
浙江師范大學
2016年12月21日
附件:浙江師范大學2017年招聘崗位表(非教學科研崗位).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