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煤田地質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了滿足事業(yè)單位用人需求,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fā)〔2011〕9號)文件精神,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省煤田地質局直屬事業(yè)單位2014年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49名,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招聘單位分別為省煤田地質局所屬第二地質隊、水文地質隊、第四地質隊、物測地質隊、制印中心等5個省直事業(yè)單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省煤炭資源的尋找和勘查工作,為全省煤炭能源建設提供后備資源基地。
二、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zhèn),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實行公開招聘,在考試、考核的基礎上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條件、崗位、人數(shù)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4.具有與招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學位、專業(yè)、年齡和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人數(shù)和崗位條件
2014年省煤田地質局直屬事業(yè)單位擬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崗位人員40名、管理崗位人員9名。具體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條件詳見河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he.lss.gov.cn)、河北省人事考試網(www.hebpta.com.cn)《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凡涉及到年齡、工作年限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14年4月14 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xiàn)役軍人;
3.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關于“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的規(guī)定。
四、報名辦法
(一)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河北省人事考試網(http://www.hebpta.com.cn)。報名時間、報名程序和相關要求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準考證發(fā)放:由考生按照《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2014年招聘工作人員公告》自行下載打印。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實施,時間、地點、考試內容、成績查詢方式等相關信息詳見《河北省省直事業(yè)單位201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筆試總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其他分數(shù)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面試成績于面試全部結束后的在顯著位置張貼公布。
4.資格復審。面試前,由招聘單位對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條件復審時,面試人員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學歷學位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經復審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人選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5.總成績合成。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6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2)×40%+面試成績×60%,并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六、體檢、考核與公示
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高者、學歷學位高者的順序確定人選。體檢工作由省煤田地質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zhí)行。
體檢合格的,由省煤田地質局勞動人事處對其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并從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經體檢、考核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www.he.lss.gov.cn)、用人單位顯著位置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程序辦理相關聘用手續(xù)。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政策咨詢電話:
0311-89165690,91 ( 省煤田地質局勞動人事處)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311-88616767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
河北省煤田地質局
201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