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浙江交響樂團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交響樂團:浙江省文化廳所屬公益二類事業(yè)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guī)格相當于縣處級。辦公地點位于杭州市西湖區(qū)。主要承擔交響樂、管弦樂以及相關銅管、木管、室內樂的創(chuàng)作、演奏和教育、推廣工作。
二、招聘崗位及條件
本次公開招聘5個崗位共5人,全部為專業(yè)技術崗位。
(一)招聘條件
符合《浙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我單位明確參照執(zhí)行的有關規(guī)定條件,以及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浙江交響樂團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有關說明
1、專業(yè)。我單位參考高校專業(yè)設置目錄按適崗優(yōu)先、適當從寬的原則認定。
2、工作經歷。按勞動(聘用)合同或招聘單位認可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認定,時間按足年足月計算到報名截止時。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名。本次報名采取郵寄的方式。報名材料以寄信地郵戳時間為準,自招聘信息發(fā)布之日起至2014年9月30日止,逾期者視為無效報名。來信請寄:杭州市西湖區(qū)曙光路29號商務樓五樓辦公室(郵編:310007),請在信封上注明“應聘”,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
2、報名材料:
(1)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
(2)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復印件。
(3)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以上材料各提交一份(套),復印件一律不退還。
3、資格初審。在報名結束5天內,我單位根據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并通過電話向報名人員反饋初審結果。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名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
4、應聘資格的取得。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我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fā)放準考證后,報名人員取得應聘資格。
(二)考試
應聘者應攜帶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獲獎證書,工作經歷等招聘崗位要求的證明材料原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考試采用現場表演奏與專業(yè)知識問答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總分為100分,F場表演(演奏)以及專業(yè)知識問答等分別按照70%、30%計入總成績。
1、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雙簧管演奏員崗位現場表演(演奏)考試內容:
(1)自備曲目(古典曲目和現代曲目各一首);
(2)現場視譜演奏
2、打擊樂演奏員崗位現場表演(演奏)考試內容:
(1)定音鼓、小軍鼓(必考)
(2)木琴、馬林巴、鋼琴(選考)
(3)現場視譜演奏
3、專業(yè)知識問答主要考測應聘者本專業(yè)的相關理論知識等。
考試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該成績者,不能入圍下一環(huán)節(jié)。
(三)體檢、考核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相同的,現場表演、演奏成績高者優(yōu)先)按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名單。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修訂后)執(zhí)行。
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執(zhí)行。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核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guī)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xù)。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yè)編制管理,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guī)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應聘者放棄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各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的,其聘用資格不予保留。
四、紀律與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供應聘者查詢和社會監(jiān)督:
1、招聘單位網站(http://www.zjso.org,“樂團動態(tài)”);
2、主管部門網站(http://www.zjwht.gov.cn,“招聘信息”欄目);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專題專欄/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在招聘單位網站和主管單位網站公布,請應聘者自行留意。
(二)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下述監(jiān)管部門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1、 省文化廳(人事處):0571-85212196、85211741;
2、省人力社保廳(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處):0571-87056703。
(三)對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
五、咨詢
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單位地址:杭州西湖區(qū)曙光路29號商務樓五樓(郵編:310007)
咨詢電話:0571-85119613(陳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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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響樂團
2014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