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jù)《貴州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的通知》(黔人社廳發(fā)〔2013〕10號)、《黔南州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黔南委辦字〔2007〕24號)文件要求,結合羅甸縣實際,經羅甸縣委、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2014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0名。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招聘原則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實行招聘條件、考試程序、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fā)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羅甸縣2014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共120名(其中教育系統(tǒng)42名,其他事業(yè)單位78名)。具體招聘職位詳見《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和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本省戶籍或本省生源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yè)生。黔南州戶籍考生報考部分急需緊缺專業(yè)人才職位的,學歷可放寬至中專(技校、職高、高中);
2、省外戶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本科及以上學歷2014屆畢業(yè)生;
3、在羅甸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羅甸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tǒng)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4、羅甸縣轄區(qū)內任職滿一屆以上的村(農村社區(qū))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支兩委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政治權利,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6月30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對報考定向招聘村支兩委人員或具有報考崗位所需專業(yè)中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3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和《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3]58號)及我省的有關規(guī)定;
5、定向招聘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僅限在羅甸縣服務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社區(qū))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12月31日累計服務滿1年的人員報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限截止2014年12月31日已滿服務期限的人員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限指羅甸戶籍或羅甸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yè)生畢業(yè)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
6、定向招聘村支兩委人員的職位,限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期滿一屆的村支兩委人員報考;
7、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羅甸縣在編在職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自收自支、工勤人員除外);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仍未滿服務期限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yè)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5、在各級公務員招錄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聘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6、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人員;
7、涉嫌違法違紀被調查尚未結束(結案)的人員;
8、有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9、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在事業(yè)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地點及方式
報名工作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tǒng)一組織實施。
報名時間:2014年11月13日至11月14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報名地點:羅甸縣人力資源市場(沙井加油站旁)
報名方式:報名采用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職位。對于報考合并職位的考生,在報名時不需填寫報考的具體鄉(xiāng)鎮(zhèn)名稱,只填寫報考職位代碼,無需填寫《職位表》“招聘單位名稱”對應處括號內包含的具體鄉(xiāng)鎮(zhèn)名稱。
(二)報名要求
1、報名工作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組具體負責。工作人員根據(jù)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報名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的,確認其考試資格;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
2、報考人員向招聘工作組提交的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份;
2、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3、畢業(y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獲得相應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執(zhí)業(yè)(職業(yè)、上崗)資格或特殊專業(yè)方向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關職稱、執(zhí)業(yè)(職業(yè)、上崗)資格證書(或成績合格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村支兩委人員需持當選證或民政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7、服務期滿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須提供服務縣(市、區(qū))教育局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
8、“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報考定向基層服務項目人員職位的,服務期未滿人員需提供羅甸縣團縣委或引導辦出具的書面證明材料;已滿服務期的,需提供服務證(團縣委或引導辦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9、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有效退役證明;
10、具有中專(高中、職高、技校)學歷或在1991-2001年期間取得學歷的或軍隊院校畢業(yè)的人員若不能在網(wǎng)上進行學歷認證查詢的,需由所在學;驅W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11、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
12、代替他人報名的,需提供被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以及代替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13、報名費:每人100元,報考人員經資格審查通過后繳納報名費,未繳費者或未將《報名表》及報名所需材料交到指定位置的,按自動放棄報名處理,若已繳納報名費的,不予退還。
(四)資格審查
報名時由招聘工作組工作人員現(xiàn)場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等進行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由審查人員簽字予以確認,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人員不允許報考。
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簡章,如實并完整填寫和提交本人相關信息和材料。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報考人員本人填寫、報考,凡出現(xiàn)填報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時提交的不一致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資格審查貫穿整個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公開招聘任一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資格條件與招聘簡章要求不相符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五)其他
1、報名期間,每日18:00后,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wǎng)上公布截至當天各職位報名累計情況,供報考人員參考。
2、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3比例確定開考。對于達不到1:3比例的職位,確屬急需緊缺專業(yè)的,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按計劃招聘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1:2比例確定開考。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的,需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wǎng)上進行公示。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招聘辦通知考生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無適合改報職位的,取消考生報考資格,給予退還報名費。
五、考試
(一)筆試
筆試考點設置在羅甸縣,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總分為100分?荚嚥恢付▍⒖加脮。
筆試只考一科,其中:教師類職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其余職位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間:2014年11月21日(上班時間),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需攜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委托他人代領準考證的,代領人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被代領考生委托書。筆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二)面試
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比例以內(含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
所有職位面試均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將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wǎng)上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詳見《面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其他證件不能替代,以上證件不齊全不能參考。
(三)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小數(shù)。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職位類別簡章規(guī)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
六、體檢
根據(jù)職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末位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
體檢必須在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指定的醫(yī)院進行,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對主檢醫(y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y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yè)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可按綜合成績依次遞補一次。
對《招聘簡章》發(fā)布時部分招聘職位未明確到具體崗位的,體檢工作結束后,對該職位體檢合格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確定該職位的具體崗位。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xiàn)并列的,以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yōu)先?忌荒苓x擇一個職位。選定后考生立即簽名確認。
七、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確定為考察對象?疾靸热葜饕ǹ忌嗡枷、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疾鞎r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察工作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統(tǒng)一部署,具體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疾旃ぷ黜毥M成考察組,考察組由二人及以上組成。在考察中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jù)實寫出考察材料、做出考察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疾旃ぷ鹘邮芗o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
在考察中發(fā)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審定,取消該考生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資格?杖甭毼徊挥柽f補。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員;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前未能提供個人檔案材料的人員;
3、符合本簡章第三條“(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所列任何一項的人員。
八、公示和聘用審批
(一)公示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wǎng)(http://www.gzldrs.gz.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公示期間有舉報并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尚難查實的,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同意聘用?杖甭毼徊挥柽f補。
(二)聘用審批
按照《貴州省事業(yè)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黔人發(fā)〔2006〕4號)有關規(guī)定,對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xù)。被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擬聘人員與原工作單位有勞動合同關系的,在新單位正式聘用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關系。
新聘用人員在羅甸縣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不得參加其他事業(yè)單位招聘考試(經組織批準,同意報考并錄用為國家公務員調離羅甸縣外)。前三年服務期期間一律不得調離羅甸縣;凡服務期已滿三年未滿五年的人員申請調離羅甸縣的,需支付違約金貳萬元,當事人足額支付違約金后,有關部門才能履行相關手續(xù)。
被聘用人員應按聘用單位要求按時報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過規(guī)定報到時間20天仍未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棄聘用所空缺的職位,不予遞補。
九、紀律監(jiān)督
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jiān)督。工作人員和考生須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章制度,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十、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或委托任何個人或機構舉辦培訓班。
十一、在招聘過程中,請考生密切關注羅甸縣人力資源網(wǎng)(http://www.gzldrs.gz.cn/)上公布的相關招聘信息。網(wǎng)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閱讀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負。對發(fā)生因考生聯(lián)系電話變更、關機、停機、呼叫轉移或不接電話等造成招聘單位或招聘辦聯(lián)系不上的情形,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十二、本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參考專業(yè)以貴州省公務員局網(wǎng)發(fā)布的《本科生專業(yè)代碼》、《?粕鷮I(yè)代碼》、《計算機、會計及相關專業(yè)代碼》為準。
十三、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招聘工作未盡事宜及特殊情況,由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招聘政策咨詢電話(工作時間):
0854-7621132(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15718643040(羅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干部股)
13885406494陳巡林
監(jiān)督電話(工作時間):
0854-7619669(羅甸縣紀委監(jiān)察局)
附件:
1、《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rar
3、《羅甸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信息表》.rar
羅甸縣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