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選拔適應教育事業(yè)發(fā)展的優(yōu)秀人才,進一步優(yōu)化小學師資結構,促進城鄉(xiāng)教育均衡發(fā)展,按照《棗莊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室字〔2007〕32號)的有關規(guī)定,經區(qū)委、區(qū)政府研究同意,現將嶧城區(qū)2014年公開招聘農村小學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國家計劃內招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yè)生應聘的,不限年齡;其他人員應聘的,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12月27日至1996年12月27日期間出生)之間;
(五)不限戶籍,面向全國招聘;
(六)海外留學歸國人員應聘須經教育部認定具備同等學歷、學位;
(七)國家承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書須在2014年12月27日前取得。在職在編教師報考,須經本人工作單位和縣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信函;已經就業(yè)或簽訂就業(yè)協議書的畢業(yè)生須用人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非應屆畢業(yè)生無工作單位的,需提供檔案托管(管理)部門開具的未就業(yè)證明。定向、委培畢業(yè)生應聘,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報考所需的各種證明需在備注欄注明,并在網上資格審查前將信函或證明交嶧城區(qū)教育局政工股審核。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yè)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作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以2014年12月27日為截止日期。不按上述要求辦理或提交虛假信息材料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現役軍人、未滿最低服務期限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仍在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受黨紀或行政處分仍在處分期的、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類人事考試中嚴重違紀被通報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不能參加應聘。其中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yè)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學歷參加應聘。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招聘崗位和計劃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應聘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招聘計劃一經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未經市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批準,不得變更。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同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2014年12月27日9:00—12月29日16:00。
網上初審及報名查詢時間:2014年12月27日11:00—30日16:00。
報名網址:www.ycq.gov.cn(嶧城區(qū)人民政府網站)
www.ycqrsj.gov.cn (嶧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
www.ycqedu.com(嶧城區(qū)教育局網站)
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如實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資料,且須在報名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半身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過20K,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輪廓分明、勿著制式服裝等)。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前多次登陸填報應聘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初審不合格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可以應聘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
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2014年12月28日9:00—12月30日16:00期間,登陸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xù)的,視作放棄。繳費成功后,要登陸報名網站打印《2014年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2015年1月5日9:00—1月9日16:00登陸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應繳納考務費每科40元,共計80元。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特困家庭應聘人員,通過資格初審后,于12月30日9:00至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嶧城區(qū)人社局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股(嶧城區(qū)壇山路17號3201室)辦理減免手續(xù)。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家庭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及復印件;農村特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fā)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服務卡》等。委托他人辦理的,還須出具被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超過審核認定時間的不再受理。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一經發(fā)現并查實,取消應聘資格。
進入面試審查范圍的人員,須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4年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準考證》、《應聘人員誠信承諾書》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張。相關證明材料主要包括二代身份證、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證書、報到證、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名稱及號碼須于網上報名時在備注欄注明,如:高級中學語文教師資格證書)。在職人員需提交的同意報考信函或證明。實行人事代理的,需提交由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人事代理證明信。
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需同時提交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手續(xù)。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待面試結束后返還。
取得面試審查資格的應聘人員,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未向招聘單位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實的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含),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筆試、面試(技能測試)和說課。
(一)筆試
筆試時間:2015年1月11日
8:30—9:30 教育基礎知識
10:00—11:30 學科專業(yè)知識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筆試采取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筆試內容為教育基礎知識和相應學科的學科專業(yè)知識,每科滿分100分,教育基礎知識占40%的比例和學科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筆試成績。教育基礎知識考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教學理論相關知識及應用等;學科專業(yè)知識中的美術專業(yè)還要考查繪畫技能。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成績,在嶧城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站和嶧城區(qū)教育局網站上查詢。
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計劃與筆試成績分學科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說課資格的人員。面試說課人數按招聘職位核定計劃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達不到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人員應繳納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二) 面試(技能測試)、說課:面試(技能測試)、說課工作在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的統一組織領導下,由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qū)教育局制定具體的面試、說課實施方案組織實施。
面試(技能測試)、說課分別采用百分制計分。說課使用現行教材,采取抽簽的方式進行。
面試(技能測試)、說課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采取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確定考生面試(技能測試)、說課成績。面試(技能測試)、說課成績在考試結束后由主考官當場向全體考生宣布。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10%(音、體、美、信息技術占20%),說課成績占50%(音、體、美、信息技術占40%),以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根據考試總成績和招聘職位計劃,以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和體檢的人員。對參加面試、說課人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學科,進入考核體檢范圍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學科進入考核體檢范圍其他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技能測試)、說課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當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核人員,再次出現并列時追加招聘計劃。
面試結束以后,對因放棄應聘資格或被取消應聘資格的不再遞補。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及考試總成績由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按規(guī)定程序在嶧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向社會公布。
面試具體辦法及時間、地點在嶧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核
按照招聘崗位,根據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范圍人選。根據實際需要,可先進行考核,也可先組織體檢。
體檢原則上在縣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相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在指定醫(yī)院進行。應聘人員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guī)定需要復檢的,不得在原體檢醫(y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應聘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事業(yè)單位招聘主管機關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給予其5年內不得應聘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處理。
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考核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進行,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考核對象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崗位資格條件,以及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
因自愿放棄考核、體檢資格,考核、體檢不合格,考核、體檢合格后又自愿放棄的,所空缺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六、簽訂聘用合同
招聘單位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經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的,聘用人員確定后,由嶧城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放《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聘用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憑《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xù)。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其他
(一)區(qū)紀檢(監(jiān)察)部門抽調專人負責全程監(jiān)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體檢和考核資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5年內不得應聘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參照中組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規(guī)定,做出嚴肅處理。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應聘人員在應聘期間要保持所留聯系電話24小時通訊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網站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政策咨詢電話:0632—7716029
報名網站技術支持:0632—7799900
嶧城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