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全市交通運輸轉型跨越發(fā)展的需要,桂林市交通運輸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制外聘用人員。
一、招聘名額(9名),其中:
1、道路運輸相關專業(yè)1名。
2、水路運輸相關專業(yè)4名。
3、公路橋梁相關專業(yè)1名。
4、中文、法律或計算機專業(yè)3名。
二、專業(yè)要求
1、道路運輸相關專業(yè)包括:交通運輸,交通工程,物流工程,交通設備信息工程,載運工具運用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運輸規(guī)劃與管理。
2、水路運輸相關專業(yè)包括: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港口航道與海岸工程、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水務工程、海事管理。
3、公路橋梁相關專業(yè)包括:公路工程,土木工程,公路工程管理,交通工程,交通土建工程,交通土木工程,道路工程,公路與橋梁工程,道路橋梁,道橋工程,橋梁工程,公路與城市道路,公路工程檢測與維護,道路橋梁工程技術,公路工程造價管理,工程造價,公路施工,公路監(jiān)理,工程監(jiān)理,結構工程。
4、中文、法律或計算機包括:漢語言文學,新聞學,法學,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三、資格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愛崗敬業(yè),事業(yè)心和責任感強。
2、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有交通運輸工作經歷或相關專業(yè)技術資格者優(yōu)先考慮,獲得交通運輸相關專業(yè)中級職稱以上者直接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5、身體健康。
四、程序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者本人無法到現場的可委托他人報名)。符合條件自愿報名人員須遞交《桂林市交通運輸局2013年公開招聘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見附件),以及同底2寸正面免冠近照2張,并提供本人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地址:桂林市中山南路192號桂林市交通運輸局10樓人事教育科,聯系人:秦薇,聯系電話:0773-3557993,郵箱號碼:xj0773@163.com。應聘者可直接從桂林人才網下載報名表。報名時間:2013年8月22日至8月30日(雙休日除外)。
2、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在報名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及時向報考人員說明理由。
3、本次招聘采取差額招聘的方式,每個專業(yè)報名人數一般不少于3名。報名人數達不到比例,市交通運輸局研究決定該專業(yè)是否組織考試。
(二)筆試
1、筆試內容:基礎知識和專業(yè)知識(包括公共基礎理論知識以及崗位所需專業(yè)基礎知識、技能的掌握、運用能力),滿分各為100分。
2、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地點設在桂林市交通運輸局五樓會議室,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結束5個工作日內,計算并匯總筆試成績,劃定合格分數線,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并通知本人,考生可在桂林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大樓一樓公告欄上對個人成績和面試通知進行查詢。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地點設在桂林市交通運輸局五樓會議室。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yè)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職業(yè)技能、綜合分析、言語表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3、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達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當場公布。面試不合格者,不得確定為考核、體檢人選。
(四)考核
1、考核人選的確定。根據綜合成績(綜合成績=兩門筆試科目的平均成績×50%+面試成績×50%)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考核人選。
2、考核內容與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等情況,并對考生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
3、在考核中發(fā)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2)有政治、經濟或其他違法違紀問題;
(3)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發(fā)現不符合報考職位資格條件的;
(5)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
4、如考核出現不合格者,應當進行調劑。調劑人選范圍為其他面試成績達到60分且未進入考核階段的人員,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體檢
1、體檢人選的確定。根據最終考試成績、考核情況,按招聘崗位人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2、參加體檢的人員由桂林市公路管理處統(tǒng)一組織到桂林市具有相應資質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
3、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負擔。
4、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按考生成績、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在桂林市交通運輸局辦公大樓一樓公告欄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專業(yè)、畢業(yè)院校、監(jiān)督電話等。如公示期間有群眾舉報有不宜聘用的情形,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考生的聘用資格。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考生須按照單位的聘用文件和報到通知按時報到,否則按自動放棄處理。出現空缺崗位的,按考生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2、受聘人員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納入桂林市交通運輸局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工資福利待遇按《桂林市交通運輸局編制外聘用人員管理暫行規(guī)定》執(zhí)行。工作崗位統(tǒng)一調配。
五、工作紀律
凡在規(guī)定時間內,未按要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報考者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和違反聘用紀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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