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新田縣2015年公開招聘網格管理員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和創(chuàng)新新田縣社會服務管理工作運行方式,完善基層社會公共服務管理組織體系,健全完善網格管理員隊伍,全面實施網格化服務管理工作。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網格管理人員,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網格管理員的人員性質、主要職責、日常管理
(一)網格管理員的人員性質:界于行政和事業(yè)單位序列以外,為社區(qū)崗位編制,實行“人員”與“崗位編制”分離,與社區(qū)黨工委簽訂勞務合同,聘用人員解除勞務合同后不再具有原來身份,最低服務期限為三年(含兩個月試用期),服務期間個人檔案由縣人才流動服務中心代管。
(二)網格管理員的主要職責:主要負責政府相關部門確定延伸到社區(qū)的工作任務。按照社區(qū)黨工委和網格管理機構的統(tǒng)一安排,做好網格內與居民利益密切相關的綜治維穩(wěn)、勞動保障、就業(yè)培訓、社會保險、醫(yī)療衛(wèi)生、計劃生育、消防安全、城市管理、社會救助、食品安全等工作;負責網格內人員、房屋、地理、物品、事(案)件、單位(組織)等基礎信息的采集、錄入、更新;做好流動人口、特殊人群以及其他生活困難人員的服務和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日常管理:網格管理中心對網格管理員進行考核并結合群眾評議,實行優(yōu)勝劣汰、動態(tài)管理。聘用人員日常管理及休假比照我縣行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二、招聘原則:公開透明、平等競爭、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范圍及方式:面向新田縣公開招聘,集中筆試、面試,體檢及考核,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xù),依法簽訂勞務合同。
四、招聘職位及人數:面向全縣擬公開招聘22名網格管理員。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新田縣本地戶籍;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專業(yè)不限;
3.熟悉計算機操作;
4.服從組織分配,熱愛社區(qū)工作,熱心為居民服務,能夠在本崗位工作3年以上;
5.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責任心強,身體健康,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無違法犯罪記錄;
6.年齡要求: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即在1975年10月1日至1997年9月30日期間出生);
7.符合網格管理員崗位有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察、紀檢部門和監(jiān)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2.在黨紀、政紀處分期間內;
3.受過刑事處罰和行政拘留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法律規(guī)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六、招聘工作步驟
(一)發(fā)布公告
在新田縣政府網(http://www.xt.gov.cn/)、新田縣人社網(http://rsj.xtgov.cn/)、新田縣電視臺同時發(fā)布招聘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形式,地點設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1.報名時間:2015年10月23日--25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的戶口本、居民身份證、學歷證原件及復印件。報考者所提供的相關資料不真實,將取消聘用資格。
(2)報考人員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對報考人員的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錄用時資格終審,并貫穿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
3.筆試最低開考比例
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2。達不到最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數。
4.報考人員必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5.報考人員于2015年11月2日持本人身份證和考務費收據到縣人事考試中心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內容為時事政治、公共管理、法律基礎、社會建設知識、計算機操作基本知識及從事社會工作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潛能等。考試時長120分鐘。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五)面試
1.面試時間和地點: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辦法:根據筆試成績,面試人數與各職位招聘名額按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按比例名額末位考生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則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全部參加面試。
3.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面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核。
(六)成績合成與排名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若筆試成績相同,根據需要加試一場筆試。
(七)體檢
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實行等額進行體檢。如末位成績相同的,加試一次筆試,以加試成績高的為體檢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體檢實施辦法執(zhí)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時,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八)考核
對體檢合格后的擬聘人員,由縣政法委牽頭、縣招考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以及用人單位抽調人員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了解其有無違紀違法行為,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九)公示與聘用
對于考核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人選,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招聘用的,予以試用。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試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試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合格者按程序簽訂勞務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在體檢、考核環(huán)節(jié)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從高分至低分遞補一次。
七、工作紀律與要求
1.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人事紀律,違者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2.報考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考核紀律。
八、其他
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新田縣政府網http://www.xt.gov.cn/、新田縣人社網http://rsj.xtgov.cn/發(fā)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考試工作在人大、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下進行。本次公開招聘的相關事宜,由縣網格管理員公開招聘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縣人事考試中心0746-4781396
新田縣人事考試中心
201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