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公告
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是伊春市政府直屬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為全面做好疾病預防控制工作,進一步提高防控疾病能力,經市政府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yè)技術人員1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放射診斷崗位1名。
二、招聘條件
(一)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應聘人員需具備相應的執(zhí)業(yè)資格證。
(三)專業(yè):醫(yī)學影像學專業(yè)。
(四)年齡: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學歷: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統(tǒng)招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yè)生。
(六)被聘用人員必須在招聘單位工作滿5年,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七)符合加分政策人員,可享受相關加分政策。
(八)下列人員不能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及曾受行政處罰勞動教養(yǎng)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近3年各類招考過程中被錄用主管機關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報名(二)資格審查(三)考試(四)政審(五)體檢(六)試用及聘用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發(fā)布公告:2016年9月19日—10月7日。
(二)報名時間:2016年10月8日—10月12日,上午8:00至11:00,下午2:00至4:30,逾期不予受理。
(三)報名地點: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辦公室;
辦公電話:0458—6113693;
手機:13796483568。
(四)報名要求:
1、考生報名時需本人攜帶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執(zhí)業(yè)證、職稱證以及各種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同版藍底免冠二寸照片5張(2張貼在報名表上,3張貼在身份證復印件背面);填報《2016年伊春市疾病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2份;在職在編人員需持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蓋有學校公章的學歷證明;項目生需提供項目生相關證明材料(注: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復印件不予返還)。
2、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fā)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責任由報考者承擔。
(五)資格審查:按本公告所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由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由市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參加考試人員。
(六)注意事項
1、考生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應不低于1:3的比例,若達不到該比例,將相應調整該崗位招聘條件。
3、享受加分政策的報名人員,應在報名時提供項目生證明材料進行加分確認,逾期不予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
考試前由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心向資格審查合格人員發(fā)放準考證,考試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忌荚嚂r需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原件進入考場(其他證件無效),考試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成績占70%,面試占30%,按照匯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
(一)筆試
筆試滿分為100分,采取閉卷方式。筆試內容為:國家臨床執(zhí)業(yè)醫(yī)師資格考試相關理論知識。
考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攜帶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筆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筆試結束后,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招聘崗位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在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二)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100分,由面試考官進行當場打分。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當即公布面試成績,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七、確定人選和公示
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70%+面試×30%。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情況,根據考生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確定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八、政審、體檢
經公示無異議者,由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組成考察小組對擬聘人員進行政審。
政審無異議者,由市人社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參照國家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進行。
九、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及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按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者,按程序辦理試用和落編手續(xù),應屆畢業(yè)生試用期1年、往屆畢業(yè)生試用期半年,試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享受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同等人員工資福利待遇,試用期滿后,市人社局統(tǒng)一進行試用期滿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動解除聘用合同。
十、相關事宜
因個人原因放棄聘用資格或考生在公開招聘各環(huán)節(jié)中被認定為違紀違規(guī)而被取消聘用資格的,所空崗位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一、考試紀律
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考的有關規(guī)定,服從招聘主管部門的安排。對違紀人員將根據相關法律和規(guī)定進行處理。
附件:2016年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報名表
伊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伊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