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決巴彥淖爾市礦山救護隊人才短缺的實際,提升礦山救護隊應急救援能力,經(jīng)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5名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政府購買崗位工作人員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原則,采取考試、考察等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應聘條件
應聘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熱愛礦山救護工作,1989年11月21日以后出生;
5、該崗位從事礦山井下事故搶險救援工作,按《礦山救護規(guī)程》要求,應聘人員須為男性;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其它條件。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shù)
招聘崗位:礦山救護工,招聘人數(shù):5名。
四、招聘范圍
1、具有巴彥淖爾市戶籍人員;
2、學歷要求:應聘人員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驀窠逃蛄袑?萍耙陨蠈W歷,退役士兵可放寬到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3、專業(yè)要求:采礦工程、煤炭開采技術、煤礦開采技術、礦山機電、安全工程、法律專業(yè);退役士兵不限專業(yè)。
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服役期滿并在報名開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須持有退役相關證件)。
以上條件中,所需各類證件取得時間截止到報名開始日前。
五、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報名采用網(wǎng)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
2、報名時間:2016年11月21日9:00—11月25日18:00。
3、應聘人員須用二代居民身份證、二代臨時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注:應聘人員只能憑上述三類證件參加考試,其他證件無效,請廣大應聘人員注意,如有丟失及時辦理)。
4、報名時,應聘人員須按要求在網(wǎng)上填寫《報名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shù)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尺寸:高160像素,寬120像素)。在填寫個人簡歷(限200字以內(nèi))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jīng)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大學、院系、專業(yè));須完整填寫工作經(jīng)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否則,將不予審查通過。
5、應聘人員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資格審查通過后,點擊“打印表格”打印《報名表》(注: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所有應聘人員都要打印報名表,在資格復審時需要攜帶)。
6、應聘人員須如實、準確、完整填報報名相關信息,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jié)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
(二)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工作在網(wǎng)上進行。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11月21日9:00至11月26日18:00。初審單位在應聘人員網(wǎng)上報名后1個工作日內(nèi)(重新修改信息的,從修改日算起)提出審查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將在審查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將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在報名截止之日前,未完整填寫個人資料或上傳照片等原因導致資格無法審核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初審結果。
(三)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shù)與招聘計劃數(shù)之比)一般不低于4∶1。如達不到開考比例,經(jīng)申請批準后,適當降低筆試開考比例。
(四)報名成功的人員須登陸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具體時間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及時關注。
(五)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筆試后各環(huán)節(jié)出現(xiàn)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
六、筆試
(一)筆試滿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采用閉卷方式進行。
(二)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詳見報名結束后發(fā)布的補充公告,請關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
(三)應聘人員憑二代居民身份證(或護照、二代臨時身份證)和準考證并攜帶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和橡皮等文具參加筆試。
(四)筆試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按照應聘人員筆試卷面實際得分計算,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在筆試成績上加2.5分。
七、資格復審
(一)按照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末位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如達不到3∶1面試比例,經(jīng)申請批準后,適當降低面試比例。
(二)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崗位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jié)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三)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須按照規(guī)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guī)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
(四)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表》(一式二份)、身份證(或護照)、戶口簿(戶口簿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或戶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退役軍人需攜帶退伍相關證件。
八、面試及總成績計算
(一)面試
1、面試滿分為100分。
2、應聘人員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含民族加分)×50%+面試成績×50%
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shù),等額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進入體檢的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加試面試按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的人選。
九、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在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guī)定進行。
3、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要求組織實施。應聘人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與聘用
(一)根據(jù)應聘人員的考試總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監(jiān)督舉報電話:13314789966。
(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guī)定與應聘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十一、其他事項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的任何階段及試用期間發(fā)現(xiàn)應聘人員與崗位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三)本公告由市安監(jiān)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及有關信息將在巴彥淖爾人才網(wǎng)(網(wǎng)址http://www.bynerc.com)上發(fā)布,請予關注。
政策咨詢電話:
0478-8528031 0478-8528009
網(wǎng)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
0478-8527514
監(jiān)督舉報電話:
13314789966
巴彥淖爾市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
巴彥淖爾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