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是南京市社科院下屬的正處級全額撥款事業(yè)單位,為了加強我單位佛教文化研究領域人才隊伍建設,按照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fā)〈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fā)〔2011〕83號)文件精神,經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名編制內專技崗位工作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報考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廉潔奉公;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取得博士學歷,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現(xiàn)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人員;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xiàn)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國家和省市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二、報名
招聘崗位、數(shù)量、資格條件等相關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njhrss.gov.cn)、南京社科網(http://ass.nanjing.gov.cn/skw/)發(fā)布。
(一)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2017年2月7日16:00,逾期不再受理。
(二)報名方式:網絡報名
(三)報名郵箱:2493739213@qq.com
(四)報名材料:
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掃描件);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
4.具有工作經歷人員需提供勞動合同、社保繳納證明(掃描件)
5.發(fā)表的核心期刊論文或著作封面(掃描件)。
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評、聘用資格。本次招聘對象為高層次人才,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資格復審
報名人員網上提交相關材料初審通過后,按照電話通知要求,將報名材料原件交南京市社科院辦公室(南京市玄武區(qū)成賢街43號1號樓306室)復審,復審完畢后返還原件,復印件留存。資格復審結果將于綜合考評前電話通知報名人員。資格復審通過人員參加綜合考評,名單在南京社科網上公布,綜合考評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通知本人。
四、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用簡化程序、綜合考評的方式。由南京市社科院成立考評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批準后的綜合考評方案組織實施。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品質、專業(yè)知識、業(yè)務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等。綜合考評采取百分制,合格線為70分。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2個工作日以內在南京市社科網發(fā)布。
五、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結束后,在合格人員中根據(jù)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須于體檢前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進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招聘單位組織考察。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xiàn)崗位空缺,招聘單位可在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考評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聘用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根據(jù)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等情況,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京市社科網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用人單位為其辦理有關聘用相關手續(xù),聘用人員實行3個月試用期,初次就業(yè)者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xù),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終止聘用關系。
七、招聘工作咨詢、監(jiān)督
(一)招聘咨詢電話
南京市社會科學院辦公室:025-83610112
(二)招聘工作紀檢監(jiān)督電話
南京市社科院機關黨總支:025-83610232
1、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2017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rar
2、南京市佛教文化研究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