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yōu)化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建立健全基層干部培養(yǎng)選拔機制,縣水利局黨組決定采取擇優(yōu)比選方式開展2022年度所屬事業(yè)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計劃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2名(詳見附表)。
二、報名范圍和條件
(一)報名人員范圍
本縣水利系統(tǒng)內的鄉(xiāng)鎮(zhèn)事業(yè)單位在編在崗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二)報名資格條件
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yè)務素養(yǎng),品行端正;
2.具有三年以上基層水利工作人員經歷(計算時間截至2022年6月30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年齡40周歲及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報考職位另有年齡要求,按此推算),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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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三)不得報名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的;
6.尚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
采取擇優(yōu)比選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
(一)擇優(yōu)比選
重點測查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導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人崗相適度,按照競職演講、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
(二)考察
根據報考者考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擬選調人選出現(xiàn)缺額的,按考試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縣水利局黨組負責組織,將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按公平競爭、擇優(yōu)錄取原則,集體討論、擇優(yōu)確定擬選調人選。
四、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2年6月29日在石臺縣水利局網址(https://www.ahshitai.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527/51515/page_1.html)發(fā)布選調公告及職位表。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22年6月30日至7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報考地點設在縣水利局辦公室。報考者按照要求填寫《石臺縣水利局2022年度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經本單位以及所在鄉(xiāng)鎮(zhèn)黨委審核同意后報名。報名時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一寸正面證件照1張。每位報考者限報一個職位,所填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職位要求相一致。報考者報名前,應通過“皖事通”APP實名申領“安康碼”,認真閱讀《報考人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須知》。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局辦公室負責,現(xiàn)場進行。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選調的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等情形,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選調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給予處理。
資格審查結束后,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發(fā)放準考證。符合選調職位資格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與選調人數(shù)需形成差額方可進行選調,未達到差額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
(三)擇優(yōu)比選
擇優(yōu)比選由縣水利局黨組統(tǒng)一組織實施,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需持與報名時相同的有效身份證件和準考證參加比選。擇優(yōu)比選采取競職演講與民主測評的方式進行。
①競職演講。報考者重點圍繞對競選職位的認識、自身與職位的匹配度等方面開展競職演講。競職演講結束后即開展打分。
②民主測評。組織相關人員對報考者開展民主測評。民主測評分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等次,按照好得100分、較好得80分、一般得60分、差得0分、棄權得30分的分值加權計分,作為選調人員的民主測評得分。
按照競職演講與民主測評得分5:5的比例進行合成,合成得分作為報考者的考試成績。
實際參加比選人員數(shù)少于或等于職位計劃數(shù)的,考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四)考察與確定擬選調人選
根據考試成績高低等額確定考察人員。如考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進入考察程序?疾烊诉x缺額的,根據該職位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考察工作由縣水利局黨組組成2人以上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以及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面考察,并經征求紀委監(jiān)委、信訪、綜治、安全生產、計生、環(huán)保等部門意見后,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與辦理調動手續(xù)
經擇優(yōu)比選和考察后確定的擬選調人選,進行為期3個工作日公示。報考者自愿放棄選調資格的,須在考察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提出,之后放棄資格的,將記入報考者誠信記錄。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調動等有關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影響選調的,取消其選調資格。
政策咨詢電話:0566-6022951
監(jiān)督舉報電話:0566-6023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