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省編辦、省財政廳《關于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的意見》(豫人[2007]55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印發(fā)的《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結合用人單位實際,經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8名,具體招聘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fā)展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人才政策,優(yōu)化教師隊伍結構,促進優(yōu)秀人才脫穎而出,建立高素質專業(yè)化的教師隊伍,提高辦學水平和效益,推動我縣教育事業(yè)健康快速發(fā)展。
二、招聘單位、學科及人數(shù)
(一)縣一高共招13人:語文3人、歷史2人、地理2人、英語1人、生物2人、政治1人、美術1人、聲樂1人。
(二)縣二高共招5人:地理1人、美術2人、舞蹈1人、政治1人。
(三)小學教師50人:尚城億達雙語學校、漢泓雙語實驗學校共招34人;北泉小學、老臧莊小學共招16名。
以上招聘人數(shù)與應聘人數(shù)之比不能低于1:3,達不到該比例的,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將取消該崗位或調整招聘職位數(shù)。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年齡為30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尚未就業(yè)的應往屆大專以上學歷畢業(yè)生,研究生學歷年齡放寬到36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專業(yè)學科教師報考條件
1、報考縣一高、二高人員為全日制普通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其中本科學歷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對應,并依法取得相應學科高中教師資格。研究生以上學歷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招聘專業(yè)相同或相近,可暫不提供教師資格證。
2、報考小學教師為全日制普通?埔陨袭厴I(yè)生,并依法取得小學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本次報考采取現(xiàn)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參加招聘考試人員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畢業(yè)證、就業(yè)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到報名點報名。報名者必須本人報名,報名時現(xiàn)場采集照片,同時填寫報名登記表。
(二)報名時間:2012年7月30日—2012年8月5日。
(三)報名地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事業(yè)單位管理股。
(四)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須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和信息采集費。
(五)領取準考證時間:報名者于2012年8月10日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到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事業(yè)單位管理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取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本次招聘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報考者提供的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fā)現(xiàn)報名者提供弄虛作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出現(xiàn)空缺不再遞補。
五、考試的方式和內容
(一)招聘高中教師的考試方式
1、試講
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對本學科的教學技能、語言表達能力和應變能力。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研究生以上學歷只參加試講,不再參加筆試。試講由縣人社局會同縣教育體育局一同實施。
根據(jù)試講成績,按擬招聘人數(shù)1:2的比例(研究生不占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筆試人選。
2、筆試
(1)筆試采取統(tǒng)一命題、統(tǒng)一組織、統(tǒng)一評分標準的方式進行,委托專門考試機構或高等院校承擔。
(2)筆試內容:教育綜合知識。包括中學教育學、中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等。
(3)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
3、成績計算辦法:綜合成績總分為100分,其中試講成績占50%,筆試成績占50%,試講與筆試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研究生以上學歷報考人員,成績按百分制,不再折算。
4、試講、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二)、招聘小學教師的考試方式
只采取筆試,不再進行面試。筆試滿分為100分,筆試內容為高中及以下語文數(shù)學知識、小學教育學、小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guī)概論、教學技能理論與實踐、職業(yè)道德規(guī)范等。筆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以準考證為準。
六、體檢
根據(jù)各職位、各學校招聘名額,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若出現(xiàn)總分相同的情況,按筆試成績較高者優(yōu)先。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
七、考察與公示
考察包括考核和政審。在體檢合格的人員中,按各職位、各學校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具體考察工作按照《駐馬店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駐組發(fā)[2006]2號)組織實施。對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有關部門認真核實處理。
八、聘用審批及待遇
公示結束后,采取同層次、同學科入圍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挑崗的辦法確定去向。然后由用人單位逐人填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連同擬聘用人員考察報告、政審和考核表、學籍檔案等,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和人事代理手續(xù),同時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人員,予以正式聘用。試用不合格人員聘用資格自然消失。一高、二高、北泉小學、老臧莊小學試用合格人員,工作滿三年列入事業(yè)編制,其中,研究生以上學歷三年內必須取得相關學科高中教師資格證,方可列入事業(yè)編制,不能在三年內獲得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關系;尚城億達雙語學校、漢泓雙語實驗學校試用合格人員為公辦教師身份,在民辦學校工作滿8年后,根據(jù)本人申請可調配到其他公辦學校,列入事業(yè)編制。
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合格的人員均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在崗教師正常管理。
九、紀律要求
通過考試公開招聘人員,是加強用人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社會影響大。為保證招聘工作公正有序進行,成立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有教育、人社、編制、監(jiān)察、財政、公安等相關單位人員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人社局。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協(xié)調,密切配合,各負其責,嚴格標準,嚴格程序,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要認真按照本方案的規(guī)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擴大報考范圍,不得擅自改變考試聘用程序、條件和標準。要切實增強工作透明度,堅持招聘政策、招聘計劃、資格條件、考試成績、聘用結果公開,對于報名和資格審查、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情況,也要采取適的形式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jiān)督。
十、其它
考試成績、體檢時間及其它相關信息及時在駐馬店市人才信息網(http://www.zmdrc.net)發(fā)布,請考生及時登陸查詢,逾期不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本實施方案由確山縣2012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