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縣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根據(jù)《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教師45名,具體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招聘工作在定遠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遠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紀檢監(jiān)察機關實施監(jiān)督。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與履行教師崗位相適應的職業(yè)道德素質;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五)年齡要求在25周歲及以下(即1989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六)具有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萍耙陨蠈W歷并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yè)生;
(三)現(xiàn)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计趦鹊娜藛T;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 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guī)定的回避關系的。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開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驟組織實施:
(一)信息發(fā)布
招聘公告于5月4日在定遠縣政府網、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定遠教育網和定遠縣教育局公示欄上同時發(fā)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采取現(xiàn)場報名,時間為2015年5月18日—5月22日(上午08:00—11:30,下午15:00—17:30)。
地 點:定遠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
咨詢電話:0550-4288041(縣人社局) 0550-4998896(縣教育局)
2、應聘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要求一致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畢業(yè)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以及所在學校蓋章的“2015年畢業(yè),現(xiàn)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材料等。2015年畢業(yè)但尚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蚴、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yè)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yè),已修完教學計劃規(guī)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yè)證書待發(fā)”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tǒng)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guī)定兌現(xiàn)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xiàn)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三),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辦公室監(jiān)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3、應聘人員須填寫《2015年定遠縣公開招聘幼兒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二),并提交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四張。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組崗位(詳見附件一)。
4、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招聘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開考比例規(guī)定的,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
5、根據(jù)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guī)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面試每人收取80元面試費用。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xù)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zhèn)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6、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guī)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7、報名人員務必于2015年5月28日—5月29日持繳費收據(jù)和本人身份證到教育局人事股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進入考場。
(三)考試
所有應聘人員均須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學科專業(yè)知識》和《幼兒教育綜合知識》,(考試時間分別為120分鐘和90分鐘,卷面分各為100分)。
(2)筆試內容:師范類專科層次《學科專業(yè)知識》,《幼兒教育綜合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以上考試內容不指定參考書目。
(3)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2015年5月30日上午:
08:00—10:00 《學科專業(yè)知識》,
10:30—12:00 《幼兒教育綜合知識》
筆試地點設在定遠縣城區(qū)內,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筆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定遠縣教育局網站公布。6月7日上午(8:00—11:00)考生可憑準考證申請查分,查分時間為半天,逾期不再查分。
筆試合成成績?yōu)椤秾W科專業(yè)知識》成績x70%+《幼兒教育綜合知識》x30%。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guī)定程序在筆試成績合成前每科加2分。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筆試合成成績需達到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面試人員。
2、面試
(1)面試工作的組織。面試工作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教育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2)面試人員的范圍。根據(jù)報考的組別,分別依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shù)1: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最后一名如有數(shù)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
(3)面試的形式和程序。分組別面試,采取試講、說課等多種形式進行,面試時間20分鐘,面試分值為100分,具體辦法在面試實施方案中公布。面試順序以當日現(xiàn)場抽簽順序確定。面試成績當場向應聘人員宣布。
為確保用人質量,面試成績設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試時間及信息查詢。面試實施方案及相關信息在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定遠教育網公布。內容包括:參加面試的人員名單及其筆試成績、名次,面試程序與規(guī)則、面試方式和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聯(lián)系電話、監(jiān)督電話等事項。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應聘人員總成績?yōu)椋汗P試合成成績x60%+面試成績x40%。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根據(jù)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與招聘崗位數(shù)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學科專業(yè)知識》成績高低排序。
體檢工作由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遠縣教育局統(tǒng)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規(guī)程執(zhí)行。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yī)院出具“合格”“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yè)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對體檢、考察合格人員,根據(jù)報考組別,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自主擇校。擇校前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發(fā)布各校招聘崗位情況。擬聘人員攜帶身份證、準考證統(tǒng)一于8月23日上午8:30到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集中,根據(jù)報考組別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擇校。對體檢、考察、擇崗后出現(xiàn)缺額的,按照規(guī)定程序和時限,分別在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后,不再遞補。
(六)公示和聘用
1、縣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將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遠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同時公布監(jiān)督舉報電話。對經公示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擇校報到后按有關規(guī)定和相關報批程序,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批復文件。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入編等手續(xù)。
2、聘用人員在8月24日憑畢業(yè)證、身份證等到縣教育局人事股開具工作介紹信后到學校報到,8月25日前不到學校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選聘資格,取消其聘用資格。
3、根據(jù)國辦發(fā)〔2002〕35號、皖政辦〔2006〕13號和定辦發(fā)〔2009〕37號文件規(guī)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yè)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事業(yè)單位新進人員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執(zhí)行試用期工資標準。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列入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由縣財政部門按標準全額發(fā)放試用期和轉正定級后的工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時到編制部門辦理編制核銷手續(xù)。
五、紀律與監(jiān)督
1、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嚴格按照“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要求組織實施,接受社會各界和紀檢監(jiān)察機關的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縣紀委0550—4288169,縣人社局0550—4288041 ,縣教育局0550—4998896)。
2、嚴格實施各項回避制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嚴格執(zhí)行人事考試政策,規(guī)范考試程序,嚴明考試紀律。
3、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本公告相關事項由定遠縣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一:《2015年定遠縣招聘幼兒教師崗位計劃表》
定遠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定 遠 縣 教 育 局
2015年5月4日
附件1: | ||
幼兒園 |
招聘計劃 |
崗位分組代碼 |
嚴橋學校 |
1 |
2015001 |
范崗學校 |
1 | |
高塘學校 |
1 | |
東興學校 |
1 | |
連江學校 |
1 | |
池河中心校 |
2 | |
張橋中心校 |
1 | |
張橋二小 |
1 | |
吳圩中心校 |
2 | |
站崗中心校 |
1 | |
耿巷學校 |
1 | |
卜店學校 |
1 | |
郭集學校 |
1 | |
新區(qū)實驗小學 |
5 |
2015002 |
桑澗中心校 |
1 | |
池河二小 |
1 | |
觀寺小學 |
1 | |
義和小學 |
1 | |
界牌中心校 |
1 | |
拂曉中心校 |
1 | |
岱山中心校 |
1 | |
藕塘中心校 |
1 | |
紅山學校 |
1 | |
靠山小學 |
1 | |
實驗小學 |
4 |
2015003 |
爐橋一小 |
2 | |
爐橋二小 |
2 | |
年家崗中心校 |
2 | |
七里塘中心校 |
1 | |
青山中心校 |
1 | |
孫集小學 |
1 | |
十里黃學校 |
1 | |
九梓小學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