稷山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中小學隊伍建設,提高中小學師資水平。根據《山西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和省、市有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文件要求,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公開招聘90名全額事業(yè)編制中小學教師。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額
此次招聘為全額事業(yè)單位,共分14個崗位,招聘名額為90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10名)。招聘崗位、人數(shù)及具體要求詳見《稷山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一覽表》。
二、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自愿報名、公開考試、擇優(yōu)聘用。
三、招聘基本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的全日制應、往屆畢業(yè)生,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準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參加公開招聘人員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單位工作人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縣公開招聘領導組的領導下,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是:發(fā)布公開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信息發(fā)布:在稷山政府公眾信息網站向社會發(fā)布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shù),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天。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及資格初審
報名采取現(xiàn)場報名,學歷及所學專業(yè)必須與所報崗位要求相符(報名登記表所填寫的專業(yè)應當與報考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yè)證上所載明的專業(yè)一致)。報名時須提供本人二代身份證、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2001年以后專科及以上畢業(yè)生須提供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已參加工作的須持原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具有一年以上教學經歷仍在崗的須持任教學校證明,并由學校所在縣教育行政部門加蓋確認公章),應屆畢業(yè)生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所在院校學生處(系)出具的學籍證明。近期一寸紅底免冠照片四張,并填寫《稷山縣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報名登記表》。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一經報名,不得變更。
2、報名時間及地點以招聘公告為準。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年齡30周歲以下,為年月日以后出生;年齡40周歲以下,為年月日以后出生,報名費100元。報名結束后,領取準考證及筆試時間、地點在稷山政府公眾信息網站發(fā)布,請考生隨時關注,不再另行通知。
3、實際報名人數(shù)與崗位擬招聘人數(shù)比例一般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shù)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規(guī)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崗位。為保證招聘計劃的足額完成,報名結束后,服務基層項目崗位不達開考比例所核減的空缺崗位,調整到非服務基層同類崗位招聘計劃中,調整情況在筆試之前公告。
4、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另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為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以及參加“選聘高校畢業(yè)生到村任職工作”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登陸?zhàn)⑸秸娦畔⒕W,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大學生村干部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憑《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報考,對服務期滿尚未領取《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的,填寫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統(tǒng)一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通過審核。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考生,需出具工作經歷證明。
(三)考試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形式,一堂考完。總分100分,時間120分鐘?忌鷳{身份證、準考證入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小數(shù)點后保留2位有效數(shù)字。
筆試內容:
(1)初中各科教師筆試內容為所報學科專業(yè)知識,測試以高中知識為主。
(2)小學教師筆試內容為語文、數(shù)學兩部分,測試以初中知識和高中基礎知識為主。
(四)資格復審及面試
1、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按照招聘崗位數(shù)量3倍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合格分數(shù)線為60分),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一同進入資格復審,并進行公示。因資格復審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
2、面試
資格復審無異議人員參加面試。面試總分100分,初中、小學教師均采用說課方式。面試當場評分,當場亮分,當場宣布,面試成績?yōu)槿〉粢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數(shù)點后保留3位有效數(shù)字。
如參加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名額而形不成競爭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時間、地點在稷山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五)綜合排隊
按綜合成績分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并列者,以面試成績排序,面試成績相同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綜合成績保留3位小數(shù)。綜合成績在面試結束后經縣教師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審定后向社會公布,擬聘用人員的最低合格分數(shù)線為綜合成績60分。
(六)體檢、考察
體檢和考察對象按照擬招聘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
⑴體檢:體檢在縣級綜合醫(y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依據《山西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修訂)》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應聘者負擔。
⑵考察:考察可采取調檔審查、實地了解等形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遵紀守法等?疾旖Y果存入應聘者人事檔案。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所空缺的招聘名額,不再進行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