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201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公告
根據(jù)《事業(yè)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江蘇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市教育事業(yè)發(fā)展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0名高層次教師,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名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團結同志,作風正派,廉潔奉公,有較強的事業(yè)心和責任感;
(三)師德高尚,身心健康,業(yè)務精湛,具備正常履行所報考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高層次人才(在職優(yōu)秀教師、應往屆博士研究生、書法專業(yè)碩士研究生)。
1.在職優(yōu)秀教師(不含本市及市轄縣、市、區(qū))。
(1)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①教授級高級教師,45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②中學高級教師,45周歲及以下(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有特級教師稱號;
③35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有省、市級名優(yōu)教師稱號,或教學基本功大賽省一等獎及以上表彰,或輔導學生榮獲國家級競賽一、二等獎。
(2)教育科研水平高,主持或作為核心成員參與省級以上相關專業(yè)的科研項目。
2.國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往屆博士研究生,40周歲及以下(197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專業(yè)學歷學位;書法教師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以碩士研究生學歷報考的年齡限35周歲及以下(198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取得相應專業(yè)學歷學位。
(五)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guī)定不得應聘到事業(yè)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计诘娜藛T;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法院聘任制書記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學生;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宜從事教育工作情形的。
3.應聘人員與事業(y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其他情況可能影響公開招聘的公正性的,應當回避。
二、招聘學科、崗位及要求
詳見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學科及專業(yè)要求(附件3)、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崗位表(附件4)。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1.報名時間:即日至2015年 8 月 11 日下午16:00前。
2.報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先通過電子郵件報名,本人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
相關材料請發(fā)送至郵箱:xzjyjzzc@163.com,發(fā)送主題請以“應聘學校+學科+姓名+畢業(yè)院校(工作單位)+專業(yè)”格式注明。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2.報名時須提交下列材料:
(1)《2015年徐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高層次教師報名表》(見附件2);
(2)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專業(yè)技術職務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掃描件;國內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tǒng)一印制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掃描件;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駐外大使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掃描件,在國外取得學歷學位的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掃描件;以相關或相近專業(yè)報考的,提供所在學校或院系出具的研究方向證明、成績單等相關材料。
(3)提供各類獲獎證書掃描件,本人真實的教學與研究方向、科研項目、科研成果、科研獎勵等情況及主要論著目錄等(注明期刊名稱,年、期和起止頁碼);
3.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凡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核
(一)資格審核時間
2015年 8 月 18 日上午9:00-11:30,應聘本人帶齊所有應聘材料原件到現(xiàn)場參加資格審核。
(二)資格審核地點
原徐州市第九中學院內(市宣武市場南新生街76號)E103房間,市區(qū)乘66路、91路、606路、609路到宣武市場南門下即到。
(三)資格審核通過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面試考試費100元,領取面試(考核)通知書。
(四)資格審核所需材料
1.已貼好照片的《報名表》一式兩份,報名信息中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招聘期間聯(lián)絡暢通;
2.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yè)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始學歷及后學歷均需提供);
4.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原始學位及后學位均需提供);
5.在職應聘者提供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在職應聘者提供教師資格證書或相應從(職、執(zhí))業(yè)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應屆畢業(yè)博士生、書法專業(yè)碩士生提供《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往屆未就業(yè)的提供就業(yè)報到證;
8.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9.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照2張;
10.留學歸國人員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