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理工大學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黑龍江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fā)[2006]32號)、《黑龍江省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黑人社發(fā)[2011]68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省直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發(fā)[2015]32號)等相關規(guī)定,經學校研究決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學校簡介
學校簡介內容詳見哈爾濱理工大學主頁(http://www.hrbust.edu.cn/)。
二、招聘人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有適應高等院校教學、科研等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養(yǎng)和文化素質。
(二)熱愛教育事業(yè),服從組織安排,有奉獻精神、團結協(xié)作精神和創(chuàng)新精神,樂于為哈爾濱理工大學的建設與發(fā)展做出貢獻。
(三)應聘人員第一學歷必須為全日制統(tǒng)招本科畢業(yè)并獲學士學位且畢業(yè)院校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聯合辦學學生、專升本生、特長生)。碩士、博士學歷為全日制統(tǒng)招研究生。港澳臺地區(qū)和國外畢業(yè)院校,必須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書。
(四)應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應聘的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且急需的人才可適當放寬年齡限制。
(五)應聘人員必須通過大學外語四級考試,同時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它條件。
(六)應聘人員必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獲得報名崗位所需求的學歷和學位,如不能按時取得相應學歷和學位,則取消錄用資格,按自動放棄處理。
(七)應聘人員須服從招聘單位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三、考核辦法
(一)網上報名
時間:2016年6月27日9:00-2016年7月5日12:00。
應聘人員通過黑龍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專題網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龍江省人才評價網(http://www.hljrcpj.com/)進入報名系統(tǒng)。由考生個人注冊用戶,瀏覽選擇職位,填寫報名資料,記錄報名序號,打印報名表。填寫報名資料時請認真閱讀填寫說明。報名序號是考生現場確認、成績查詢或取得其他技術支持的重要憑據,請務必牢記!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職位,要改報職位必須先取消當前職位的報名。
(二)查詢審查結果
時間:2016年6月28日9:00-2016年7月5日16:00。
在此期間,考生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審查結果。資格審查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資格審查未通過的,可以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職位。對審查結果有異議的,可提請網絡仲裁,仲裁部門由哈爾濱理工大學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聯系電話:0451-86391789,仲裁通過的視為報名成功,仲裁未通過的,只能取消報名或改報其他職位。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及參加考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學校研究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場確認及考試時間
(1)現場確認時間:2016年7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現場確認地點:哈爾濱理工大學(學府路52號)新教學樓E0424。
(3)應聘人員需攜帶材料:①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②網上打印的報名表(一式兩份);③本、碩、博畢業(yè)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2016屆畢業(yè)生由畢業(yè)院校出具應屆畢業(yè)生證明(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所在學院、所學專業(yè)、畢業(yè)時間);④外語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⑤已取得專業(yè)學術成績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⑥《普通高等學校錄取新生名冊》(高考錄取三聯單)復印件(可在學校檔案館或招生、教務部門查詢,僅復印本人所在頁即可),必須復印完整清晰并加蓋公章;⑦應聘崗位需要的其它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4)提供材料不齊或未現場確認的考生按自動放處理,取消其應聘資格。
(5)考試時間及要求請關注哈爾濱理工大學網站(主頁下方“人才招聘”欄目)的通知。
(四)考試
應聘“碩士及以上崗位”的人員需進行筆試和面試,先筆試后面試;應聘“博士崗位”的人員直接參加面試。
(1)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崗位所必需的職業(yè)素質、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根據筆試總成績分數由高到低按1:3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如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哈爾濱理工大學網站(主頁下方“人才招聘”欄目)公示3個工作日。
(2)面試:
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分別采取結構化面試、試講、答辯和實踐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為不合格,不予錄用。
(3)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應聘碩士及以上崗位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應聘博士崗位人員:總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4)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
四、體檢
校人事處組織擬錄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擬聘人員,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和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一)考核合格人員,經校長辦公會研究同意后,在哈爾濱理工大學網站(主頁下方“人才招聘”欄目)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辦理錄用手續(xù)。
(二)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六個月(應屆畢業(yè)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七、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將享受國家和我省規(guī)定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及學校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引進人員的服務期為5年以上。
(三)其他優(yōu)秀人才如有意向,相關待遇可面議。
八、招聘計劃
詳見附件。
九、聯系方式:
聯系人:朱天浩、陳政;聯系方式:0451-86390189;電子信箱:rensc@hrbust.edu.cn
十、哈爾濱理工大學監(jiān)督舉報電話
0451-86390112
十一、本公告由哈爾濱理工大學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哈爾濱理工大學2016年上半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