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據(jù)《磐安縣縣屬國有企業(yè)勞動用工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guī)定,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磐安縣國有企業(yè)工作人員14名。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磐安縣國有企業(yè)公開招聘計劃表(附件2),或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panan.gov.cn/)和磐安縣人才網(wǎng)(http://www.parcsc.com/)查詢。
二、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工作責任心強、身體健康。
2.符合所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yè)基礎知識和其他資格條件。
3.無違法犯罪等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3年2月16日至2023年2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方法及報名地點。本次招聘采取現(xiàn)場報名與網(wǎng)絡報名兩種報名形式。
(1)現(xiàn)場報名地點:磐安縣國資辦(磐安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503室,咨詢電話:0579-84883823;聯(lián)系人:陳女士、潘女士;
(2)網(wǎng)絡報名:本次招聘報名接受網(wǎng)絡報名,報名資料以掃描件形式發(fā)送至874819430@qq.com郵箱,并注明“報名資料—報名崗位—姓名”。
3.報名時所需提供的資料。(1)報名登記表;(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學歷學位證書、職(執(zhí))業(yè)資格、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個人簡歷、有關任職或工作經(jīng)歷證明(勞動合同、公司蓋章證明、社保繳納查詢記錄等)、榮譽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3)近期2寸彩色證件照2張;(4)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報名資料除原件外不退回。報考人員應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委托他人報名的,除上述材料外還須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證(含復印件)及委托報名書。
4.報名資格審核。根據(jù)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核。招聘崗位通過資格審核人數(shù)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核減相應招聘崗位數(shù)量。招聘計劃取消的報名人員,可自接到取消計劃通知起24小時內進行改報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
本次招聘分為資格審核、筆試、面試三部分,總成績100分,三部分分值占比分別為10%,40%,50%。筆試、面試滿分100分,按照40%,50%的比例折算計入總成績。
(二)資格評分程序
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所有人員進行資格評分,總分為10分,其中學歷評分占3分,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占6分,退伍軍人占1分。資格評分按照報名時提交的相關資料,由縣國資辦審核認定。
1.學歷評分:本科1分,全日制本科2分,碩士研究生及研究生以上3分。
2.與招聘崗位匹配的職稱或執(zhí)業(yè)資格等級評分:(1)職稱評分:中級3分,高級6分;(2)執(zhí)(職)業(yè)資格評分:二級建造師、二級造價師等同級別相關證書3分;一級建造師、一級造價師、注冊會計師等同級別相關證書6分。同時擁有多個與崗位匹配的職稱或者執(zhí)(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以得分最高的一項計分,最高不超過6分。
3.退伍軍人評分:1分。
(三)筆試程序
筆試時間:初定2023年2月25日(考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領取準考證時間:2023年2月24日,領取地點:磐安縣國資辦(磐安縣安文街道文溪南路88號503室)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應按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本次筆試分為三類試卷:財務卷、工程卷和綜合卷。按照報考崗位分類適用不同的考卷,具體分類詳見招聘計劃表(附件2)。本次筆試范圍:財務卷考查財務專業(yè)知識,工程卷考查工程專業(yè)知識,綜合卷考查綜合專業(yè)知識。
(四)面試程序
入圍面試成績=資格評分成績+筆試成績*40%
入圍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shù)的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最后一名入圍面試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入圍面試對象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或未在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在該招聘職位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五)體檢程序
總成績=入圍面試成績+面試成績*50%?偝煽兿嗤,以面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入圍體檢對象,體檢工作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
報考人員未在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六)考察程序
體檢合格者列為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按《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fā)〔2021〕11號)執(zhí)行。考察時需對考察對象開展資格條件復查,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jù)。
放棄考察、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或在考察合格名單公示前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遞補。
(七)聘用手續(xù)辦理
1.考察程序結束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jīng)查實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jù)影響聘用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
2.擬聘用名單公布后至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自次年起的三年內限制報考磐安縣國有企業(yè)。
3.擬聘用人員收到聘用通知,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4.本次聘用人員薪酬待遇參照磐安縣國有企業(yè)編內工作人員待遇標準執(zhí)行。
5.如聘用后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正常退休,其職工基本養(yǎng)老保險繳費年限仍未滿15年的,用人單位不承擔退休后續(xù)繳納費用,相關費用由本人自行解決。
6.擬聘用人員首聘期為5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前后,由縣國資辦與用人單位聯(lián)合對試用期表現(xiàn)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入編手續(xù),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辦理入編手續(xù),取消聘用。
7.擬聘用人員工作單位分配由縣國資辦統(tǒng)一調配或以抽簽方式?jīng)Q定。
四、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戶籍所在地、工作經(jīng)歷、年齡、學歷證書、相關證書及其他佐證材料,認定時間統(tǒng)一截至2023年1月31日。
2.本次招聘入圍面試人員名單、總成績、入圍體檢人員名單、體檢(復檢)結果、入圍考察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等均在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http://www.panan.gov.cn/)公布,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查詢信息,有關事項不再另行通知。
3.報考人員對磐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wǎng)站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含本公告)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財政局反映。聯(lián)系電話:0579-84883838。
4.報考人員報名時所提交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考試和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jīng)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5.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考試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縣國資辦商縣人力社保局負責解釋。
附件:
磐安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辦公室磐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