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高級中學初中部(以下簡稱玉高初中部,辦學地點在現(xiàn)玉林高中校址,玉林市人民東路77號)在2014年秋季期招生辦學。為了把玉高初中部辦成一所優(yōu)質學校、樣板學校、窗口學校,市教育局決定通過公開招聘方式選配玉高初中部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一、公開招聘職位及名額
玉高初中部主任1名(玉林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副職領導待遇),副主任2名。
二、公開招聘范圍
玉林市教育系統(tǒng)財政全額撥款中學在編在崗的校級領導。
三、任職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年齡在45歲以下(即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者可適當放寬;
2.具有國民教育大學本科以上學歷;
3.近3年專業(yè)技術人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4.身體健康。
(二)職位具體要求
1.具有教育類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2.擔任校級領導3年以上;
3.熟悉國家教育方針、政策法規(guī),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和組織協(xié)調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受理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所規(guī)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內(nèi)的;
5.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其他不適宜擔任領導職務的情形。
四、步驟和程序
這次公開招聘工作2014年7月初啟動,2014年7月份完成。
(一)宣傳發(fā)動
市教育局面向全市教育系統(tǒng)印發(fā)公告,啟動公開招聘工作。
(二)公開推薦
公開推薦采取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等三種方式進行。三種方式均需提供《玉林高級中學初中部主任、副主任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該表可從玉林人事人才網(wǎng)下載。公開推薦期限為2014年7月8日至7月16日。
1.組織推薦:各縣(市、區(qū))教育局和玉東新區(qū)科教文體局配合做好推薦工作,經(jīng)局班子集體研究后向市教育局公招辦推薦符合任職條件的人選,并在《推薦表》的“單位推薦意見”欄簽字蓋章;
2.群眾舉薦:各級干部、社會各界人士均可單獨向玉林市教育局舉薦符合任職條件的干部。舉薦人應認真與被推薦人溝通,征得其同意并填寫《推薦表》,舉薦人須在 “推薦理由”欄簡要表述推薦理由,簽署真實姓名和聯(lián)系電話(不署名的為無效推薦),被舉薦人單位須在“單位推薦意見”欄簽字蓋章;
3.個人自薦:鼓勵符合任職條件的個人踴躍自薦。個人自薦須填寫《推薦表》,自薦人單位須在“單位推薦意見”欄簽字蓋章。
報送推薦材料的要求: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玉東新區(qū)科教文體局、各有關舉薦人及自薦人應于2014年7月16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公招辦:
1.已按要求完成信息填寫和簽字蓋章的《推薦表》一式1份;
2.推薦人選的證明材料:身份證、所在單位編制簿的有關內(nèi)容(只需記載推薦人選信息的頁面)、任職證明、學歷證書、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和《推薦表》中填寫的獎懲材料,以上材料請用A4紙復印一式1份并裝訂成冊(可自行制作封面)。所有復印件須經(jīng)推薦人選所在單位驗證蓋章,并有驗證人簽名。
(三)資格審核
由市教育局公招辦對組織推薦、群眾舉薦、個人自薦的人選進行資格審查,確定符合資格條件人員名單。為確保公招質量,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達到1∶3比例方可進行公開招聘。如資格審查合格人數(shù)達不到1∶3比例,經(jīng)審批同意后方可進行。
(四)差額選優(yōu)
經(jīng)資格審查,如果選拔職位的合格人數(shù)超1:3比例,將主要采用適崗比選的方式進行差額選優(yōu)。由有關領導和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對符合任職條件的報名人員進行適崗評價,按照選拔職位1∶3的比例,研究確定參加競職演講的人選。進入競職演講的人選名單和時間將在玉林人事人才網(wǎng)公布。
(五) 競職演講和民主推薦
市教育局召開競職演講大會。每位參加競職演講人選作10分鐘的競職演講,內(nèi)容主要包括個人的工作實績、競爭優(yōu)勢以及對競爭崗位的認識、打算等。競職演講內(nèi)容必須客觀真實,競職演講書面材料會后交競崗辦。為了保證公正性,會前以抽簽方式確定競職演講順序。競職演講人選演講前不能旁聽其他人選的演講,演講完畢后,不參加大會。
競職演講結束后,參會人員對競職演講人選進行民主投票推薦(競職演講人選不參與推薦投票),推薦按每個競爭職位1︰1比例進行。公招辦向參加投票人員提供民主推薦票和競職演講人員名冊,名冊上的名單按姓氏筆劃排序。
(五)確定考察對象
玉林市教育局根據(jù)民主推薦和適崗評價等情況,集體研究確定考察對象。
(六)考察和決定任用
1.組織考察和決定任用。玉林市教育局組建干部考察組,采取個別談話、發(fā)放征求意見表等方式進行考察,考察內(nèi)容包括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與競爭職位的匹配程度。根據(jù)考察情況,玉林市教育局研究決定擬任人選。
2.任前公示和辦理任職手續(xù)。對擬任人選進行公示,公示后沒有發(fā)現(xiàn)影響任職問題的,由玉林市教育局發(fā)文任命并辦理相關任職手續(xù)。屬提拔的干部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勝任的正式任用,不勝任的免去試任職務,按規(guī)定另行安排適當工作。
說明:縣(市、區(qū))應聘人員獲得任命的,其調動手續(xù)由市教育局協(xié)調辦理。
五、其他有關事項
未盡事項請向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詢。辦公地點:玉林市人民東路173號,聯(lián)系電話:0775-2684011、傳真:2678517,郵編:537000,電子信箱:ylrsk@163.com。
本公告由玉林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玉林高級中學初中部副主任推薦表
玉林市教育局
2014年7月8日